一、判处拘役的犯罪人关多久
让我给你详细说说怎么计算拘役的刑期。
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就是从正式判完决定你要拘役那一天开始算,简单点说就是当你真正走进拘役所的那一天才算是正式开始刑期。
举例来说,如果已经有了拘役的判决结果,但是这个人还没有给公安部门送过去关着,那么这就不叫判决执行之日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是没法开始算刑期的。
再补充一下,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你因为犯事儿被关起来了,那每关一天就得减去一天的刑期,也就是你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都应该按照这个规则来计算刑期。
拘役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如果你犯了好几条罪的话,总刑期加起来不能超过一年。
如果你被判了拘役,那么刑期就是从法院判决的那一天开始生效的,不过如果在判决之前你就被关起来了,那关的每一天也都能算作刑期的一部分。
最后,刑法还规定,在服刑期间,被判拘役的人每个月可以回家待上一到两天;如果你愿意参加劳动的话,还可以得到适当的报酬。
二、判处拘役的案子多久结案
在被刑事拘留后,结案的大致期限通常为五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如有特别状况须要,当事人可行使相关权利将结案时间适度地予以延长。
至于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传统上被划分为三个关键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阶段、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由法院主导的审判阶段。
在此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设定了相应的办案期限。
以侦查阶段为例,其正常期限通常为两个月,但是在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有权向上级检察机关或省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三、判处拘役的还有政治自由吗
确实如此。
在拘役行刑期间内,若犯罪者并未遭受附加的剥夺权利待遇,则他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然而由于受到人身自由上的限制,使得犯罪者无法真正行使这些政治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是可以与拘役同时进行的。
具体来说:
1.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被视为刑事处罚措施中的一种附加刑。
2.附加刑与主刑是可以共同施加于犯罪者身上的,因此在对犯罪者判处拘役的同时,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
3.针对特定罪犯的处罚,附加刑亦可单独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判处拘役是多久
●判处拘役会留下案底吗
●判处拘役的期限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判处拘役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刑罚
●被判拘役
●判处拘役会留下案底吗
●判处拘役是马上收监吗
●判处拘役多久执行
●判处拘役的案子多久结案啊
●判处拘役的案子多久结案成功
●判处拘役是多久
●判拘役后什么时候收监
●判处拘役是马上收监吗
●判了拘役什么时候执行
●判处拘役是否有案底
●判拘役一般几个月
●判处拘役的期限
●被判拘役
来源:中国法院网-判处拘役的还有政治自由吗,判处拘役会影响后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