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途中骨折不算工伤工资怎么开
若下班途中骨折经认定不属于工伤,工资发放需按照正常出勤及劳动合同约定来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在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工资支付应遵循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工资计算方式、支付标准及周期,用人单位需依约支付。
通常,正常出勤时间的工资应当足额发放。若员工因骨折请假,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可能涉及病假等情况。在病假期间,工资一般会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多数地区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例如80%。但具体比例各地有差异,需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员工了解工资构成及支付依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员工若对工资发放存在疑问,有权向用人单位询问核实,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前保持一致。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的工资权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应得工资及相应赔偿。
三、工伤照顾病人有护工费吗
工伤职工在需要护理的情况下,是有护工费(即生活护理费)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通常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时,一般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
要获取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确实存在生活自理障碍。职工或其家属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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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照顾病人有护工费吗,工伤照顾病人的生活费由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