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0岁以上有工伤赔偿吗怎么算
60岁以上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工伤赔偿,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若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赔偿待遇。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计算,需有正规医疗票据。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受伤前的工资水平,按实际停工留薪时间计算。
3. 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按相应比例计算,一般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月数乘以本人工资计算,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
若60岁以上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计算。
二、60岁以上农民工非工伤生病谁负责
60岁以上农民工非工伤生病的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分析:
一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在此情况下,生病通常由其自身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自身健康问题一般不属于接受劳务方的法定责任范围。但如果用人单位对生病存在过错,例如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生病、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致使病情加重等,用人单位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是自行从事劳务活动。这种情况下,生病责任主要由农民工自己承担。不过,若生病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例如因他人污染环境致使生病,那么侵权的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是参加了医疗保险。农民工若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可按医保政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自身经济负担。
三、工伤死亡后子女供养费用谁出
工伤死亡后,子女供养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支付包括子女供养费用在内的各项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死亡情形,再按照法定程序申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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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死亡后子女供养费用谁出,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