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2025,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多少

劳动纠纷 编辑:郝中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2025,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若无约定则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确定,如仍无法确定则按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相关费用确定,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多少

法律分析: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工资。

三、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4、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5、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哪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两倍”工资赔偿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此种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笔者在此建议劳动者,因为没有书面的约定,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工资发放的记录和凭证,防止因为没有书面的凭证和证据导致的工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规定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双倍工资差额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双倍工资,一般都是已经拿到工资后的赔偿,那么在仲裁申请和起诉的时候,应写双倍工资的差额。通常赔偿双倍工资的时候,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补偿金、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两倍工资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六、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具体怎么算的

根据相关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规定如下: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二倍的工资”,但是并未明确具体的计算基数。也有人理解为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另一倍,但是由于现实中存在许多劳动者月工资并不标准或并不形成固定不变的工资(或者根本就是口头约定的工资,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口头约定工资又起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劳动争议发生并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必然导致“二倍的工资”另一倍的工资如何进行进行计算、究竟以什么基数支付。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也会有差别,其中一种司法实践观点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劳动者月基本工资为准,而当劳动者月基本工资无法核实或双方均无法证实时,各地司法实践就可能会出现一些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的意见。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其中第38.条,加班工资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前款标准工资难以确定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

(3)岗位、技能工资难以确定的,以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为基数,同时应扣除绩效、奖金和物价补贴;难以区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目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基数。上述计发基数低于当地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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