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生育保险基数该怎么算2025,2023四川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结婚家庭 编辑:傅文

一、四川成都生育保险基数该怎么算2025,四川成都生育保险基数该怎么算

一、成都生育保险基数

1、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0.8%

个人缴纳比例:个人不缴纳

2、缴费基数

下限标准:3236元

上限标准:16179元

二、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3、计划生育手术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三、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报销标准

1、津贴补助

①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或流产:2000元

②满7个月以上剖宫产或流产:3000元

③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④怀孕3-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⑤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300元

2、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二、2023四川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一、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三、四川成都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本文详细介绍了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需按照不同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报销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办理生育保险、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等条件。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不同情况不同。此外,计划生育手术费也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分析

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如果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拓展延伸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保障女性职工和家庭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2.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生育保险缴费率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 怀孕未生育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时,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医疗和生活保障,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4. 生育医疗费用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医疗费用社会统筹。

5. 生育津贴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前18天至产后8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其生育津贴标准支付的工资性收入。

6.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生育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保险的其他相关事项。

以上规定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女性职工和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如果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成都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成都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一)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四川成都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

本文详细介绍了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需按照不同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报销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办理生育保险、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等条件。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不同情况不同。此外,计划生育手术费也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分析

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如果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拓展延伸

成都是我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拥有众多人口,生育政策对当地居民具有重要的影响。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是保障公民生育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基数则是衡量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生育保险基数分为城镇非从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从业单位职工两类。其中,城镇非从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城镇从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基数为其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缴费基数之和。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基数的规定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关于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成都市生育保险基数将在每年的3月1日起进行调整。此外,生育保险基数还需要考虑到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总之,生育保险基数是影响生育保险缴费的重要因素,而具体的基数规定则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制定和调整。在成都生育保险基数规定方面,非从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从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基数为其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缴费基数之和。

结语

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如果成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08-02)\\t第十三条\\t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08-02)\\t第十四条\\t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12-29)\\t第四十四条\\t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六、成都市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成都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如下:1、产时住院医疗费刷卡结算:(1)参保人员产时发生的符合要求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2、妊娠期和产后并发症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因生育并发疾病发生的符合要求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贵州生育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下:1、在职女职工市内就医本地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省社保卡实时结算。在职女职工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要现金垫付后,持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2、在职女职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单位经办人带齐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3、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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