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猝死,因“放弃社保”不被认定工伤最新进展,公交车司机 猝死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潘颖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一公交司机陈师傅在行车过程中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司机所在汽运公司称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所以陈师傅不能被认定工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司机家属与汽运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

  28日上午,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经对陈师傅完成工伤认定,相关待遇由司机所在汽运公司进行补偿。

  公交车司机突发心梗去世

  家属和公司就工伤认定产生分歧

  1月25日,行车途中的福清市公交司机陈师傅突发心肌梗塞,根据车内录像显示,陈师傅用手捶了几下胸口,伴随着一阵剧烈咳嗽后,他将车辆停稳下车,不久便踉跄倒地。

  车上两名乘客下车守在旁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陈师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师傅的妻子宋女士表示,事发前一天她还在湖北和丈夫视频,丈夫平时身体十分健康,没想事情来的这么突然。

  宋女士说,事发后她联系了丈夫生前供职的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认为自己丈夫的猝死属于工伤,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公司称此前和包括陈师傅在内的公司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会额外给500元补贴,因此陈师傅不能认定工伤,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只能赔偿10万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陈师傅是在2017年9月18日签的合同,按照宋女士的说法,公司称本来给缴370元,如果不让公司缴的话,每个月给职工500元补助。

  “你说有这样的好事儿吗,本来缴370元就行了,公司给个人500元。我让公司把我老公的工资单给我看到底发了500元没,公司不肯,没办法我就问事情怎么处理。公司说给我们最好的补偿,对照别的公司只给3万,我们给你10万左右。”宋女士说。

  当地人社局介入 陈师傅被认定工伤

  公交公司将进行赔偿

  28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福清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已经派人赶赴现场,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也将进一步调查。依法认定后,按规定支付待遇。

  目前陈师傅的工伤认定结果已经出来,根据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陈师傅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郑科长表示,他们与当地镇政府、陈师傅家属、公交公司一起沟通。“认定为工伤,因为陈师傅没买社会保险,所以由公司来承担补偿,公司这边正在协调赔偿问题。”

  福清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陈师傅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值得高度肯定。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跟进,确保赔偿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赔付到位。同时,会同企业帮助家属继续做好善后工作。

  律师:“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效

  公司不给职工缴社保还会被处罚

  公司和员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本次事件中,“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论是否属于自愿,均属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里用的字眼是必须,即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通过协议或声明放弃。

  从事劳动法研究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李静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不但没有法律效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是得不偿失的,如果出现了工伤等一系列问题,公司不仅不能免责,还会赔得更多。

  如果陈师傅认定为工伤,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则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陈师傅家属支付工伤赔偿,主要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部分。“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这个标准约为87万元。”如果该汽车运输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属实,将会面临社保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罚款。

  社保行政部门会对公交公司进行调查,如果确实存在未缴或少缴的情况,则会责令公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公交公司逾期仍不缴纳的,则会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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