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与交通竞合怎么赔,员工自己摔倒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编辑:华国

一、浙江工伤与交通竞合怎么赔

在浙江,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赔偿遵循一定规则。

一方面,对于医疗费、辅助器具更换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遵循“就高补差”原则。若交通事故赔偿已足额支付,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若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另一方面,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仍可正常享受,不受交通事故赔偿影响。例如职工因交通事故构成伤残,除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伤残赔偿外,还可依据工伤认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伤残补助金。

再者,若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总之,浙江在工伤与交通竞合赔偿中,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职工能获得充分合理的赔偿。

二、员工自己摔倒算工伤吗

员工自己摔倒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比如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慎摔倒,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例如,仓库员工在搬运货物时摔倒受伤。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提前到单位准备工作设备时摔倒。

三是上下班途中。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

四是其他情形。如果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因自身疾病突发而摔倒,且疾病与工作无关,一般不属于工伤。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员工自己摔倒是否属于工伤。

三、工伤赔偿后可以开除员工吗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随意开除员工。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若员工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员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不得开除。

其二,若员工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只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能主动开除。

其三,若员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在合同期内,单位一般不得无故开除员工。

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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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赔偿后可以开除员工吗,工伤赔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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