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由什么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初次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是再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和伤残鉴定可以一起申请吗
工伤和伤残鉴定一般不可以一起申请,二者存在先后顺序,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认定是前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鉴定需在工伤认定之后进行。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待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等相关事宜。所以,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
三、临时工能否认定为工伤
临时工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关系角度,现行法律已无临时工的概念,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若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程序方面,临时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临时工在符合法定工伤情形时,依法享有工伤认定及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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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临时工能否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