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一般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自己摔倒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情形,因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是因为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而相关管理部门又存在过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可通过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治疗期间,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病假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若职工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二、上下班途中摔倒致骨折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倒致骨折,不一定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单纯自己不慎摔倒致骨折,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明确列举的受到特定事故伤害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形。但如果摔倒存在其他特殊因素,比如道路存在严重缺陷,因工作原因导致精神高度紧张而突发摔倒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与工作存在关联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争取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也可在一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过程中需提供相应证据,以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三、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违法
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属于违法行为。
工伤赔偿金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补偿,用于弥补其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协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及赔付,并不得克扣职工依法应得的工伤赔偿款项。
若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足额支付工伤赔偿金;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并支付克扣款项;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伤赔偿金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补偿;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职工应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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