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2025,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求符合双方都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但要求合同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合同主体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租赁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装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装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签订的合同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租赁合同个人签与公司签的区别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个人签与公司签的区别如下:1、签订合同如果是代表公司,就应该以公司名义签订;2、签订合同如果属个人行为,则以个人名义签订。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个人签的合同,所有的债务关系由个人负责,公司签订合同,债权关系由公司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八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记;(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1、个人依法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1)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2)房产过户证明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3)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跟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1、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公司跟个人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只要其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合同就有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个人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签订合同。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只能以总公司名义签订。
一、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二、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先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三、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业务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公司和个人签合同法律生效吗
法律分析:个人签的合同,所有的债务关系由个人负责,公司签订合同,债权关系由公司负责。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所具备的格式、内容、项目齐全,经双方签字确认,且双方都没有欺骗的行为,代理人代理手续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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