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带薪吗?2025,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最低标准

劳动纠纷 编辑:卫然可

一、疫情期间带薪吗?2025,疫情期间带薪吗

法律解析: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属于带薪休假,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最低标准

疫情期间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70%-8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在疫情期间,停工停产的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国家规定是,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三、疫情期间扣工资合理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扣工资不合理。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延迟复工期间,不去上班,工资照平常上班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疫情期间带薪嘛?

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属于带薪休假,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五、疫情期间带薪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属于带薪休假,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六、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开?

法律分析: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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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疫情期间带薪休假吗,疫情期间有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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