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工伤区别,劳动监察大队可以仲裁工伤吗

劳动纠纷 编辑:周凝凝

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工伤区别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工伤方面存在诸多区别:

1.主体方面:劳动关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特定性和法定性;雇佣关系主体更为灵活,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均可形成。

2.认定程序:劳动关系下,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需遵循严格的工伤认定程序,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雇佣关系中,一般由双方先确定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无需经过专门工伤认定机构认定。

3.赔偿机制: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中,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有过错,会根据过错程度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4.赔偿标准: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项目多,标准相对明确具体,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雇佣关系赔偿则参照民事侵权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标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差异。

二、劳动监察大队可以仲裁工伤吗

劳动监察大队不可以仲裁工伤。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劳动领域有着不同的职责分工。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查处。

而工伤仲裁是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时,需要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伤纠纷中,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雇佣关系比劳动关系工伤少赔哪些

在工伤赔偿方面,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存在一些差异,雇佣关系相对可能少赔的项目或情况如下:

1.工伤认定程序保障不同:劳动关系下,劳动者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工伤认定有较为明确且规范的程序,用人单位有义务申请工伤认定。而雇佣关系中,需按照民事侵权责任来认定雇主责任,认定过程可能相对复杂,劳动者维权难度可能增加。

2.赔偿项目差异:

-劳动关系: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达到一定伤残等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且赔偿标准通常相对明确、规范。

-雇佣关系: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如残疾赔偿金等计算方式可能与工伤不同,整体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3.保障力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基金可分担赔偿责任,在用人单位无力赔偿时,劳动者权益仍有一定保障。雇佣关系主要依赖雇主赔偿能力,若雇主经济状况不佳,劳动者获赔可能受限。

不过,具体赔偿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事实、伤残程度、双方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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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雇佣关系比劳动关系工伤少赔哪些,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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