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怎么计算,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姜振乐

消费税怎么计算,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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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率

(本文作者李超,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的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价内税,一般在生产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售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从税收收入来看,2023年我国国内消费税收入为16118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8.9%。

消费税为中央税,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税目历经多次调整,税目渐进演化为15个,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税源相对集中由烟、成品油、小汽车和酒类消费四个税目贡献。第一类是对烟、酒、鞭炮、焰火等课征,防止过度消费的有害影响;第二类是对具有奢侈品特征的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等的课征;第三类是对资源性、污染性、能源类消费品,如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摩托车、小汽车、成品油、涂料、电池等的课征,以促进节能环保和减少资源消耗。部分税目如成品油之下又设有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子目。

>>消费税经过多轮改革更多强调功能定位

事实上,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2019年底,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消费税应纳税额实行三种方式计算,分别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其中,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相对复杂的是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例如:白酒消费税是按复合计税办法征收的,其中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参考《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我们提示,一个应税行为的价款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首先要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再用不含税价格分别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应缴的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件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20%的商品零售价为226元,则不含增税的销售额是200元(即226/(1+13%)),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26元(200*13%),消费税税额40元(200*20%)。

>>消费呈现结构性亮点,社零稳步修复

当前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出厂价,如果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那么作为计税基础的商品价格还要加上中间环节的利润。因此,后移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原则上并不会重复性征税,但商品的出厂价格与下游客户支付的价格均有可能发生变动,而下游客户实际支付金额的变动即为征收环节后移对消费税税额的影响。

重要的是,考虑到消费税作为间接税,市场的议价能力是一个影响因素,行业是否新增消费税税负,将根据厂商、经销商、消费者的议价能力而定。如果厂商的议价能力很强,下游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较小,则无论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还是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其消费税的计税基础并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即消费税税额变动较小。但是,如果下游经销商的议价能力很强,其利润空间较大,征收环节后移会较为显著的增加消费税税额。

我们继续提示,消费税改革涉及内容较多,征收环节后移至零售批发环节,征管难度也相应加大。我们认为,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计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预计将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

>>如果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生产商和消费者均有一定影响

当前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出厂价,如果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那么作为计税基础的商品价格还要加上中间环节的利润。因此,后移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原则上并不会重复性征税,但商品的出厂价格与下游客户支付的价格均有可能发生变动,而下游客户实际支付金额的变动即为征收环节后移对消费税税额的影响。

重要的是,考虑到消费税作为间接税,市场的议价能力是一个影响因素,行业是否新增消费税税负,将根据厂商、经销商、消费者的议价能力而定。如果厂商的议价能力很强,下游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较小,则无论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还是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其消费税的计税基础并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即消费税税额变动较小。但是,如果下游经销商的议价能力很强,其利润空间较大,征收环节后移会较为显著的增加消费税税额。

我们继续提示,消费税改革涉及内容较多,征收环节后移至零售批发环节,征管难度也相应加大。我们认为,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计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预计将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超预期;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超预期。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来源:【北京大学】

刘怡

作者简介

北京大学中国财税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这是继2019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首次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之后,对消费税税制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明确,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不仅能够扩大消费税税基、直接拓展地方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调动地方加强征管的积极性,增加整体消费税收入。由于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仅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地征税,通常具有“寓禁于征”的特点,因此需要对各个税目展开具体分析,确定其消费税征收环节是否适宜后移。

据统计,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的消费税约占全部消费税收入的98%。因此,这四大税目的征收环节后移是否可行、收入如何下划地方,是消费税税制和收入归属制度改革的关键。

(一)烟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管理,烟的消费税比较容易实现征管可控。但是,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吸烟人数增加将导致与吸烟、“二手烟”相关的各类疾病增加,加重社会医疗负担,增加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如果将烟草的消费税收入划给地方,需要防止地方出于增加收入的目的放松控烟工作。

(二)酒

酒类是我国的传统消费品,酒的消费税具有广泛的征税基础。在酒类产品的定价体系中,酒厂或酒的进口商往往出于降低自身税负的考虑,对酒的出厂价或进口价定得比较低。国家税务总局也曾于2009年和2015年两次发文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和征收管理进行规范。在多层经销体系下,酒的最终零售价往往比出厂价高得多。如果酒类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由生产后移至批发零售,税基可能明显增加。批发零售环节的消费税收入划给地方,也会使地方财政显著增收。另外,需注意到,酒类的消费场景广泛、具有一定成瘾性,消费者的需求弹性总体较小。一些大型品牌酒企往往议价能力强,更容易将税收成本转嫁给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而知名度低的其他企业则只能自己承担增量税额。因此,如果酒类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除了能够带来地方财政收入外,还可能引发酒类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增加的消费税向消费者传导,另外,也可能导致酒类企业分化发展,特别是白酒行业,可能加速集中。

(三)成品油

成品油税目下设有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七个子目。同时,为避免重复征税、鼓励化工行业发展,我国对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和用于部分化工产品生产的情形,设计有抵扣、退还或免征政策。

与其他应缴纳消费税的产品不同,石化产品经由工艺流程的微调,很容易转变为另一种性质相近的新产品,功能和用途也具有相似性,但不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因此,通过正向列举方式划定征税范围的做法始终难以杜绝不法企业通过将应税油品以非应税产品名义销售偷逃消费税。另外,为了防止重复征税和鼓励化工行业发展而设置的抵扣和免税政策也容易被不法企业利用作偷逃消费税的手段。如果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去对用于生产非应税化工产品的应税油品先征税再退税(或抵扣)的繁琐,也有助于按照最终用途判定产品是否属于应税油品的范围,减少不法企业变名销售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另外,如果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并将收入划给地方,不仅可能带来地方政府收入增长,而且可以提高地方规范发展成品油市场的积极性。

(四)小汽车

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在操作上难度相对不大,每辆小汽车有唯一的车架号,特别是消费者在购买小汽车后,必须购买交强险、上牌照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因而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征管上整体可控。但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同样面临与其他税目类似的定价体系调整问题,同时,对消费者而言可能税痛感更为明显。此外,在当前的地方竞争格局下,许多地方为引进汽车生产企业投入了巨大资源,常以汽车制造企业为核心,打造汽车产业园,培育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可能导致汽车制造企业所在地的附加税费收入减少,财政投入的成本收益状况偏离预期。

从烟、酒、成品油、小汽车四大税目来看,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的改革应关注对产品价格、市场秩序、社会舆论的影响,并兼顾征管效率和生产企业所在地既有收入格局。在设计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的具体品目和办法时,需特别注意改革可能对目前应税消费品生产集聚地区财政收入的影响。尽管消费税一直以来都是中央收入,但消费税税额是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三者合计税率在城市市区可达12%。如果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于一些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对应税消费品生产依赖较大的地区,这部分存量收入会受到较大冲击。此外,改革方案的设计还需要处理好消费税“寓禁于征”的征税目的和地方政府增收积极性之间的关系,以及解决短期地方财政困难与长期完善消费税制度之间的关系,深入论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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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7月3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消费税、关税、转移支付、下半年财政部门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3%

低于9.8%的入世承诺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宏观调控,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组合运用赤字、专项债券、财政补助、贴息、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今年,进一步提高了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同时,合理审慎确定赤字率,积极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国债等工具,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支撑。数据显示,党的二十大以来,累计新增安排专项债券11.35万亿元,支持补短板、惠民生领域建设项目9万个左右,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去年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资金,所有项目都已开工建设;今年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方面,今年预算安排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卫生健康等领域支出位列前四,合计占比近50%;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增幅达到10%。在财政资金持续投入和政策推动引导下,我国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稳步上升至世界第10位。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2017年提高了73.3%,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45.4%;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1亿人,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亿。我国经济发展“含绿量”持续提升,2013-2023年,以年均3.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十三五”以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28.6%;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累计上升21.6个百分点。

此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不断优化,2022-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约30万亿元,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介绍,我们坚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3%,低于9.8%的入世承诺。对约1000项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与32个国家或地区相互实施优惠的协定税率,既让人民群众享受全球优质产品,也同世界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在海南实施“零关税”、离岛购物免税等政策,积极打造开放高地。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深度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

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发布会上表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政府间权责划分的基本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在收入划分方面,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

在转移支付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这里的清理规范重点聚焦在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这和改革目标中提到的要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是相对应的。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税收制度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任务,深化论证具体改革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财政部: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王东伟表示,要拓展地方税源。在现行规模较大的几个税种中,消费税全部归属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下一步,我们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改革环境保护税,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

财政部:探索研究在地方税税制要素确定

以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

王东伟表示,要适当扩大地方税权。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地方税立法中,已赋予省级地方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等管理权限。今后,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税税制要素确定,以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

财政部: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

对于收费公路问题将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推动优化相关政策

王东伟表示,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主要归属地方,是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考虑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我们将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推动优化相关政策。

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地方财政收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呈现逐月回升的态势,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02亿元,同比增长0.9%,主要是受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抬高基数、部分能源矿产类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去年出台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亿元,基层“三保”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 王建凡表示,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是10.2万亿元,到6月底已下达8.99万亿元,下达比例88.1%。总的来看,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四方面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在四方面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数据显示,

今年上半年财政支出13.7万亿元;

去年1万亿元增发国债已全部下达地方,基本已落实到项目上;

截至7月26日,已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9万亿元,将更多新基建、新产业等领域纳入专项债投向范围;

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项目,截至7月24日已发行4180亿元。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 林泽昌表示,随着包括财政政策在内各项宏观政策有效落实,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产业向“新”向“绿”转型态势更加明显,高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0.6%和10%,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财政部门将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

及时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支持“两重”实施。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使用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是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三是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

四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收“过头税费”。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研究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聚焦更大力度提振投资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换新的支持力度。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补贴标准由每辆1万元和7000元,分别提高到(每辆)2万元和1.5万元,增加了一倍;对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更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补贴标准;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比例从每年中央财政补1个百分点,提高到每年1.5个百分点,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符金陵介绍,政策聚焦更大范围满足投资消费需求,将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纳入设备更新支持范围。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 符金陵表示,聚焦更好支持增强地方促消费能力。对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等领域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分别负担85%、90%、95%,大幅度减轻地方支出压力。同时,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除中央已经明确的支持品类外,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由各地因地制宜来确定补贴的品类来支持以旧换新。具体支持品种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主确定,更好释放消费潜力。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社会民生领域投入。随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民生保障作出新部署,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投入。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23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支出6.23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2.7%。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86元和621元。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 林泽昌:总的来看,财政资金安排的“民生含量”不断增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越织越密、越兜越牢。

据介绍,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民生投入。

在“老有所养”上,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在“病有所医”上,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

在“劳有所得”上,加强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在“幼有所育”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五方面着力支持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五个方面着力,支持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着力“强基础、攻关键”,支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我们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予以保障。2024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达到3708亿元,增长10%。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布局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

王东伟表示,财政还将着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从2023年起,已经支持66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同时,拟安排180亿元,分三批支持60个城市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

在着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财政部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同时,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今年预算安排75亿元,推动回收循环利用。

在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2022年起,支持启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累计安排180亿元支持25个关键节点城市,今年将再支持一批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还将支持对重要高速公路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承载能力、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同时,支持200个左右县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方面,组合实施多种政策工具,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工业软件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支持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财政政策注重与金融、产业等方面政策的协同配合,今年,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现代化产业、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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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解读“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据长城证券,目前消费税征收现状:中国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税收收入归属中央,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中国税务年度报告》,消费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约为9.22%,目前是我国第三大税种,2023年消费税占GDP的比重约为1.44%。当前消费税征收主要涉及以下几类商品:(1)烟、酒等有害人体健康的消费品;(2)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奢侈品(高价消费品、非必需消费品);(3)成品油;(4)摩托车、小汽车等交通工具;(5)鞭炮、木质一次性筷子不利于生态环境、具有负外部性的品类;(6)其他类。

“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征收环节后移指的是从生产环节征收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征收。在生产环节征税具有征收和监管成本相对较低的优点,而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更加分散,需要投入更多的征收和监管成本,技术要求相对较高。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可能从具有相对成熟条件的品类开始试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从我国现行的15个消费税品类中,长城证券认为小汽车等大件消费品,烟、酒等危害健康的消费品,首饰化妆品等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鞭炮等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具备相对成熟的在零售环节征税的条件,对于这些品类征收消费税也可以部分起到调节消费行为、纠正负外部性的作用。近年来,高档消费品、汽车等大件消费品销售额持续上升。而其他大众消费品过于分散,在零售环节征收难度可能仍比较大。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校对|卢祥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网、长城证券

每日经济新闻

消费税计税依据

讲了好几期税了,这才想起,好像没给大家讲过中国到底都有哪些税。

今天就带大家整体把握一下。

来,看这张表。

这是中国2019年的税收统计表,从《税务年鉴2020》摘出来的,我稍微做了调整,增加了两行、五列。数字的单位是亿元

为啥用2019年而不是2021年数据呢?

《税务年鉴》都是次年统计上一年,然后再次一年的三四月份出版。税务年鉴的最新数据就到2019年。财政部官网虽然发布了2021年收支情况,但是,那个数据概括性比较强,有些税种是合并计算的。

没关系,近几年财政、税收结构变化不大,这数据依然有参考意义。

先看表中第一列,中国目前在征的税种凡十八个,分别是: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关税、船舶吨税。

其中,前十六个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关税、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注意,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虽然交给海关,但是,海关只是代征,即代税务机关征收,实际上仍归税务口管理。

《税务年鉴》只统计税务机关掌管的税收,所以,原表中没有关税、船舶吨税,我从《财政年鉴》里爬到了这俩数,插了两行,给加进来了,标黄色的就是。

接下来,咱们就把各种税都唠一唠,大家熟悉的,我就少说几句,没太听过的,我就多讲讲。


2019年,中国税收总收入17.5万亿元(没扣退税)。

第一项,增值税,7.76万亿,占总税收44%,我国税收首席。上一期《增值税基本法》里我说这个比例是45%,那是因为用了《税务年鉴》原来的表,没加关税、船舶吨税,税收总额算小了。


第二项,企业所得税,3.75万亿,占总税收21%,仅次于增值税。


第三项,消费税,1.35万亿,占总税收8%,排名第三。胖友们知道,增值税、所得税是普遍征收,只要买卖商品或服务就有增值税,只要赚了钱就交所得税,除非国家特别规定,才免征或不征。消费税不一样,属于列举税,只对列举的商品征税。

消费税的全称应该是“消费行为导向税”,类似奢侈品税,主要对国家不希望民众过多消费的商品征收。一共有十五个税目,我听过一个神奇的小故事,刚好把这些税目串了一遍:

一个“高档化妆品”的女销售和一个“高档手表”的男销售处对象。清明节这天,两人约会打“高尔夫球”。女人开“小汽车”赴约,途中到加油站加“成品油”,男人边抽“烟”边等。

打完高尔夫,男人骑着装“电池”的“摩托车”载女人上了“游艇”。走上装 “实木地板”的甲板,女人看到了男票用“涂料”在船身上写的我爱你。 “焰火”冲天而起,男人单膝跪地,拿出“钻石”戒指求婚。

女人喜极而泣,心脏病发,当场去世。丧礼酒席上,男人拿着“一次性筷子”大吃大喝,痛苦地一人饮“酒”醉。


第四项,个人所得税,1.04万亿,占比6%,排名第四。


第五项,资源税,0.18万亿,占比1.04%。资源税就是对开采矿产(比如原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矿)和生产盐的行为专门征税。通常是从量计征,按重量(吨)或体积(立方米)乘适用税额交税。

大家知道,盐税是个很古老的税种,古代王朝扮演重要角色。新中国成立后,盐税也曾单列,1994年税制改革才并入了资源税。


第六项,城市维护建设税,0.48万亿,占比2.75%。顾名思义,城建税收入是拿来搞城市的维护建设的。越是大城市,需要的维护费用越高。所以,城建税税率分三档,城区规模越大,税率越高,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其他地方1%。我们平时接触到最多的就是7%。

城建税是个寄生税,计税依据不是收入,也不是利润,而是企业交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也就是说,城建税是“税上加税”。只要你交增值税、消费税,那就逃不开城建税。

和它一样的,还有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通常2%),收上来以后专项用于扶持教育事业。所以,胖友们经常会看到这种算式,假设某企业要交100万增值税,它同时要交的城建税及附加就是:

100×(7%+3%+2%)=12万

教育费附加虽然和城建税一起征,但,它是“费”,不是“税”,所以,并不体现在这张税收统计表里。

可以看到,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加起来占到税收总额的55%,如果把教育费附加也收进来,占比可能达到57%。

流转税是我国目前的税收基石。


第七项,印花税,0.25亿,占比1.41%。搞财税做金融的人都知道印花税是个蛮简单的税,但是,绝大多数人都说不明白为啥要叫“印花”税。

这种税是1624年荷兰人搞出来的。当时荷兰财政有点羞涩。政府想增税,又怕引起众怒,绞尽脑汁想不出办法,干脆搞了个悬赏,征求“拔最多鹅毛,听最少鹅叫”的税收方案。

结果,高手还真是在民间,印花税方案横空出世。设计者精准拿捏了当时的经济情况和民众心理。

我们都知道,彼时荷兰是海上马车夫,商业发达,每天交易的合同、借贷的凭证、签订的契约以及各类单据数不胜数。

如果对这些凭证收税,即便每一笔都只拔非常小的税点,也能获取极丰的收入。与此同时,人们还有个心理,认为凭证上有政府盖的戳,就有了官方背书,以后交易出了岔子,闹上法庭,也多了一份法律保障。花上小小一笔钱,得一份公证,不亏。

于是,印花税登上历史舞台。缴税时,官方会在应税的合同、单据上加盖带有花纹的戳记,也就是“印”上了“花”,故名印花税

印花税一经推行,大获成功,各国竞相效仿。两百年后,奥地利推陈出新,发明了印花税票,纳税人买印花税票,然后贴在应税的合同、单据上,就算交完税了。这就和咱们现代印花税差不多了。我们总说“买票贴花”,这里的“票”和“花”其实指同一个词——印花税票。

印花税是中国引进的第一个西洋税种,光绪年间就制定了“印花税则”十五条,但没能施行,印花税真正落地是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的事了。

印花税票这玩意长得和邮票很像,大家可以上网搜一下。不是有很多人集邮吗?也有很多人搜集印花税票。民国政府和根据地、解放区发行的印花税票现在已经是非常值钱的收藏品了。

随着税务电子化加深,立法一度考虑废掉印花税票,采用统一申报方式纳税,2018年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都删掉了买票贴花的缴税方式,但后来又做了修改,最终发布的《印花税法》予以保留。

印花税税目有四大类: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证券交易。一般情况下以凭证上记载的金额为基础乘以税率纳税。

税率很低,大多是万分之几,比如买卖动产的合同是万分之三。借款合同税率最低,十万分之五;租赁、仓储、保险、证券交易是千分之一,已经是最高税率了。


第八项,车辆购置税,0.35万亿,占比2%。车购税就是买车税,原先叫车辆购置附加费,2001年才改成了税,这笔税收主要用于交通基建,铺公路,架桥梁,挖隧道,重点往西部倾斜。

车购税是一锤子买卖,只交一次,车之后转手再就不用交了。税率一律是10%,按买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乘以税率交税。大家如果买车应该都接触过。

车从厂家出来,到消费者手里,涉及好多道税,起码有消费税、增值税、车购税,如果你买的是进口车,还有关税。车购税是消费者交的,其他税是卖家交的,但大多也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

大家觉得进口车很贵,那是因为,你买车过程中花的钱有40%到50%都交了各种税。其实房子也是,后面我会说。


第九项,车船税,0.09万亿,占比0.5%。车购税是个时点税、交易税,车船税则是期间税、持有税。和房子比照就容易理解了,车购税类似契税,车船税类似房产税。

有车或者有船的,每年都要交车船税。每次下大雨城里淹了水,车子泡汤,都会有人刷这个梗,说怪不得叫车船税。

车船税是定额税,不看你买车买船的时候花了多少钱,只看车的排量大小、船的吨位大小、船身长度。各地标准不一样,以北京为例,汽车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是420元(减征后是350元)。


第十项,烟叶税,0.01万亿,占比0.06%。这个税很简单,烟草公司收购烟叶时,以收购价加上价外补贴为基础乘以税率交税,税率一律是20%。

你可能会有疑问,收购烟叶为啥还要给补贴?

一则,烟叶也是农产品;二则,全国五百多个种烟的县里有接近两百个属于扶贫开发重点县,烟区经济通常都不大好,为了扶助烟农,通常会在收购价之外再给10%的补贴。

烟叶税不起眼,但它是个历史遗留物,放大去看,你会见到前几十年乡村补贴城市、工农业剪刀差的印迹。

大家应该都听过农业税,对农作物课税,比如小麦、玉米等,其实就是“交公粮”,是个很古老的税种,延续了有2600年了,2006年正式废除。其实还有一个农业性质的税种和农业税长期并行,但大家可能没太听过,叫农业特产税,是对经济作物征税,比如苹果、梨、毛茶、原木、银耳、牛皮、烟叶等,有些是生产者交税,有些是收购者交税。

2004年,国家废除了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这个时间是比取消农业税要早的。2006年,《烟叶税暂行条例》颁布,烟叶农业特产税改为烟叶税,成为农业性质税收中仅存的一个税种。


第十一项,环境保护税,0.02万亿,占比0.13%。环保税是个很年轻的税种。我们以前处在追赶阶段,所以,环保问题上很温和,近些年来,态度逐渐趋严,环保税也就应运而生。

环保税对“气水声渣”四类污染物征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将来很可能还会纳入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征税,即碳税。

气水声渣计税方式不一样。

气和水要按照规定折算成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再乘以适用税额交税。污染当量数啥意思呢?

就是这种污染相当于多少标准量的污染。假设我们认定一坨褐淇淋带来的气味污染数是1,某天遇到一个口气很重的人,我认为他的口气堪比十坨褐淇淋,那么,此人口气的污染折算成污染当量数就是10。

固体废物按排放量乘以适用税额交税。

噪声以超过标准的分贝数乘以适用税额交税。


第十二项,关税,0.29万亿,占比1.65%。关税大家都懂,没啥说的。关税的计税依据叫完税价格,很多人第一次看到这个专有名词都会误解,以为是交完了税的价格,实际上,这里的“完”用的是文言文意思,动词,指“交纳”,比如完粮、完租。所以,“完税价格”意思是交税的价格,以这个价格为基础乘以税率去交关税。

关税是不经税务机关的,海关收税之后直接上缴国库。


第十三项,船舶吨税,0.005万亿,占比0.03%,所有税收里面最没存在感的一个吨税其实是车船税的国际版。明清时期就开始征了,叫船钞。

理论上来讲,境外的船进了境内港口,用到了我们的港口设施、助航设备,比如灯塔、航标等等,应该交点使用费,所以,有些国家也叫管它叫灯塔税。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额交税。


接下来五个税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都和房、地有关系,我称之为“房地产五税”。别看这几个税单独占比都不高,合起来足有11%。


第十四项,房产税,0.3万亿,占比1.71%。目前的房产税分两大块,一块是对持有行为征税,一块是对出租行为征税。前者从价计征,房产价值扣掉一定比例(10%~30%)后乘以税率1.2%交税;后者从租计征,出租房子获得的租金收入乘以税率12%交税。

为什么一直说要搞房产税改革、房地产税试点呢?

因为,目前对持有行为的征税仅限于生产经营房产,比如,我买了房子以后在这开公司,这房子就属于营业房产,需要交房产税;如果我买了房子以后自己住,那就不交房产税了。

重庆、上海虽然推行了个人自住用房的房产税试点,但仔细了解下就知道了,征收范围很窄,上海更是主要针对增量房产,没敢动存量,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新房产税。(有机会我单独讲讲。)


第十五项,城镇土地使用税,0.22万亿,占比1.25%。土地税按面积乘以适用税额征税,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税额标准,以驻马店为例,城镇土地按区域分成了四级,一级土地10元每平米每年,二级土地8元,三级土地6元,四级土地3元。

房子和土地的交易历来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说法,意思是,你买房子,下边的地也跟着归你;买地,上面的房子跟着归你。抵押房子,下边的地一起成为抵押物;抵押地,上面的房子也跟着一起被抵押。

这个原则到了税这里依旧适用。通常来讲,要交房产税,就要交土地税(个人出租住房除外,一律不交土地税);要交土地税,也就要交房产税。这俩税在同一张申报表里。


第十六项,耕地占用税,0.14万亿,占比0.79%。这个税是占用了耕地才交税的。

农民种地算不算占用耕地?

不算,那是“使”用耕地。房地产企业在耕地上搞开发,制造业企业在耕地上建厂房,那才叫占用耕地。

耕地占用税也是按面积交税,但和土地税不一样,土地税是持有期间一直交,耕地占用税是交一次就结了。


第十七项,土地增值税,0.65万亿,占比3.70%。这是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税种之一,实际是房地增值税,对土地以及土地上房屋的增值收益课税。潘老头的公司去年12月就是因为少缴土增税被罚的。

这个税的税率在十八个税种里是最特别的。大家知道,个税“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都是超额累进税率,所得超过某一个限额了,税率就升一档;土增税则是超率累进税率,先计算出增值率,然后按照增值率的大小分为四档税率(30%~60%),当增值率超过200%时,这部分增值额的税率是60%。

看过《增值税基本法》那期的胖友应该都会有疑问,不是已经有增值税了么?增值税理论上就是对增值额征税,再征一道土增税难道不是重复课税么?

其实就是重复课税。虽然两种税的扣除口径不一样,控税方式不一样,但还原到经济实质,确实都是对增值额征税。

营改增以前,买卖不动产其实是交营业税的,营业税很简单,只按营业额(就是收入)交税。那时候营业税和土增税看起来互不打扰,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和土增税看起来就非常近亲了。

事实上,联系到我之前讲过的,增值税实质上是所得税的一种,近似毛利税,土增税何尝不是呢?增值税、土增税、所得税,实际上是对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收益征三遍税

一个房地产项目要交的税特别多,大家买房子那个钱,很多都是直接或间接承担了税负,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后面还有个买方交的契税,加起来除以房价的话,这个比例应该是60%~80%。以后我会单独讲讲这个事。


第十八项,契税,0.62万亿,占比3.55%。前面各种税大多是不动产卖方要交的,契税则是买家要交的。去年颁行了《契税法》,规定税率3%~5%,按交易的不动产价格乘以税率交税。


到这里,通行的十八个税种就全都捋了一遍了。

但是,表里还有个“其他税收”是怎么回事?

80亿,比船舶吨税还多一些。

这个我也不清楚,年鉴里没有注释。首先,肯定不是教育费附加,我说了,那个是费,不是税,而且,教育费附加肯定不止80亿这么少。同理,也不会是南方有些地方收的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堤围防护建设费啥的,那些都不是税。

我猜想,可能是补缴的以前年度税款,比如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前有逃税、漏税,2016年营改增之后虽然不征营业税了,但是,以前期间逃漏的营业税如果被发现,依然要补缴。一般情况下,税款追征期是三到五年,但对逃税、抗税、骗税,是无限期追征的。

我还想过,会不会是行邮税?

行邮税不是单独的税种。进口货物不是要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么?那是对企业的。如果个人外出旅游回来,带了一堆应税物品,比如人肉代购,连征三道税就很繁琐。

于是,我们做了一个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三合一的综合税——行邮税。顾名思义,对个人李携带、递物品进口征税。经常海淘而且量很大的话,应该遇到过行邮税清关。

因为是三合一,所以,行邮税的归属并不明确,应该属于“其他”。罢特,行邮税以关税性质为主,归海关,不归税务局,应该不在这张表里。

再有就是,个人出租住房有一个综合税。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如果挨个计税,很麻烦,而且,这些税加起来金额不小,官方就给个人出租住房搞了个打包的计税方式,叫综合征收率,直接按租金乘以综合征收率交税就行了。现实中,很少有房东主动交这个税的。

这笔税款也是跨界的,可能记到了“其他税收”项下。


现在再来看税收的中央和地方分成情况。

税收有些是中央独享,有些是地方独享,有些是中央地方共享的。

纯中央的税种只有四个,消费税、车购税、关税、船舶吨税。从表中可以看到,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是中央独享。这里有个规律,由海关征收的税,包括代征的税,都是中央独享的。

再看中央、地方共享税。三个对所得征税的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是央地共享。

增值税是五五分账,海关代征部分全归中央。

所得税不论企业、个人,都是六四分账。但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的所得税是全归中央的,所以,表中中央分得的企业所得税达到了65%。

印花税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可以注意下,在地性比较强的税种通常归地方,或者大部分归地方。比如资源税,除了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剩下的基本都归地方;比如城建税,要搞城市维护建设,当然要留存本地,所以,只有铁路总公司、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烟叶税,农业特产税的遗存,而且是为了改善当地财政而存在,肯定是地方税。

环保税,污染往往是在地的,当然也是地方税。

车船税,车船在当地登记管理,地方税。

剩下的就是房地产五税,不动产当然是在地的,土地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增税、契税,都是地方税。

大家可以看下表里,这五种税加起来占到了地方税收收入的25%,这还没算房地产项目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如果都加起来,房地产税收占地方税收比例应该在30%~40%。

别忘了,卖地收入也是归地方的,卖地收入通常占地方财政50%~80%。

卖地收入加上房地产税收,房地产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那么,扯远一点说,当年卖地收入有多少呢?

7万亿。

可以看到,地方税收收入也不过才7.6万亿。

说到这,应该有人要问了,财政收入到底都包括什么?税收、卖地收入、财政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国财政收入分为四大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保基金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绝大部分来自税收,当年是19万亿。很多人错误把财政收入就等同于这个数,其实算少了。

卖地收入并没有算在这里,而是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这个栏目基本没别的,绝大部分就是卖地收入,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万亿,其中卖地收入7万亿,感受一下。

相比之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就只是苍蝇肉了,不到四千亿,来自一些央企的利润、分红等等。

社保基金收入8万亿,别看这个数大,但是,不能拿来平衡另外三类预算,说白了,社保基金的钱没法挪出去花,可支配性很差。

所以,总财政收入接近36万亿,其中可支配财政收入大约28万亿

其中的绝对主力则是税收收入和卖地收入,差不多是23万亿。

好了,这张表就讲这么多叭,以后我会给大家挨个拆解这些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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