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劳动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入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劳动者签订低薪合同等。
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比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工伤自理,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此类条款明显排除了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益,该合同无效。
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工作内容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天津市劳动合同公章有效吗
在天津市,劳动合同加盖公章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公章是单位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时,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诺,愿意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具体而言,一方面,加盖公章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承认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用人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则需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另一方面,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是重要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会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总之,天津市劳动合同加盖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三、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欺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签订低薪、超长工时等不合理条款的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比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发生工伤概不负责,或者约定劳动者不得享受法定节假日等,此类条款因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无效。
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约定的工作内容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等。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旦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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