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哪四个,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包括哪些内容
大家好,由投稿人苗爽阳来为大家解答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哪四个,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包括哪些内容这个热门资讯。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哪四个,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包括哪些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什么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胡嘉岩 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要求。
“四不放过”是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原则。记者梳理发现,为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出台专门措施,四川此举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尚属首创。为何要出台《工作措施》?此举有何意义?川观新闻记者邀请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看背景
较大事故反弹明显,责任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虽然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但较大事故和部分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反弹明显,亟需更加重视并加以解决。”省安办相关负责人坦言。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具体而言,现象背后隐藏着事故原因调查不深不实、各方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整改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教育警示实际效果不佳等问题,“防止同类事故发生,避免重蹈覆辙,都要紧抓‘四不放过’。”
记者了解到,“四不放过”是管理学术语,具体是指在对事故调查处理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
一个案例生动阐释了“四不放过”要求的作用。2023年2月,G93成渝环线(合江段)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但因牵涉面广、情况复杂,调查难度很大。为此,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先后跨越9省多地,深入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养护、快递业等行业领域,调查企业27家、地方政府6个、监管部门6类20多个。最终,事故原因查明,多人被立案侦查,公路养护运营单位涉事企业承诺对道路隐患进行全面整治。
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去年2月G93成渝环线(合江段)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得到彻查。(应急管理厅供图)
“紧抓‘四不放过’,能够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追责问责到位到人、更加精准、向前延伸,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
明措施
建立提级调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调查报告公开
如何抓实抓细“四不放过”要求?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措施》明确了谁来做、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了行动指南。
记者梳理发现,《工作措施》共10条内容,分别对应“四不放过”要求的各个方面。以“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为例,《工作措施》提出要明确事故分级调查责任、建立落实提级调查处理制度、实行事故处置“二报”制度,分别理清了“谁来查”“哪种情形由上级查”和“怎样报告”。
在“坚持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方面,《工作措施》提出要依法认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和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协作机制,明晰了怎么定责和如何追责的程序。此外,《工作措施》中要求严格执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还特别强调了“公开责任”的具体事项,明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并要求协调同级主流媒体报道典型事故案例。
在“坚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方面,《工作措施》要求建立事故专项整改方案备案制度、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落实情况评估,细化了整改方案备案、专项整治和评估抽查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失职必追责、追责必严肃,要实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真正让问责机制‘长牙带齿’。”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措施》还明确了警示教育组织和评价责任,按照不同事故等级,明确事故发生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各自的警示教育责任,并开展抽查评价,将教育警示的作用落到实处。
强保障
“四不放过”结果纳入政绩考核,每年开展综合评价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四川省委、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时,已多次提到“四不放过”,此次专门出台《工作措施》,力度之大,不言而喻。
目标也很清晰。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工作措施》,力求达到事故原因彻底查清,责任追究全部到位,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教育警示扎实有效,事故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彰显。
如何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将 “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把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制度。
《工作措施》要求,各级安委会每年第一季度对本地区上一年度 “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报告报上一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通过政绩考核倒逼工作推进,开展综合评价也能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研判,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解释。
相关阅读:
党务公开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要求,提出了明确事故分级调查责任、建立健全提级调查处理制度、实行事故处置“二报”制度、依法认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协作机制、严格执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建立事故专项整改方案备案制度、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落实情况评估、明确警示教育组织和评价责任10条措施。
《工作措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把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珩)
工厂安全事故四不放过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四不放过’等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应急综合监管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岗位、每个从业人员。”
在2024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提出了“四不放过”的明确要求。四川省应急管理系统抓实抓细“四不放过”要求,积极探索路径方法,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保卫一方平安。
“四不放过”是指在对事故调查处理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如何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全省各地采取了有效措施。
在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这一项原则时,成都、泸州、德阳、绵阳等市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道路。
2023年2月13日,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合江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安委会根据《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泸州市政府立即成立由交通执法和应急管理等单位20多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跟踪督导事故整改。
然而,该道路是2013年修建并运营管理的,事故调查溯源时间跨度长达10年之久,且肇事货车又是异地号牌,货运业务为某知名快递企业,涉事单位分布较广。由于存在单位更迭、员工变动失散,且少数关键当事人病故,原始资料缺失,该事故成为四川省近年来牵扯面最广、情况最复杂、调查难度大的一起事故。
“面对这一难题,我们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历时半年多,事故调查组跨越9省多地,深入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养护、快递业等行业领域,调查企业27家、地方政府6个、监管部门6类20多个,询问有关人员120余人次。”泸州市安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最终,事故原因得以查明,多人被立案侦查。
在贯彻“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这一要求时,全省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尝试。其中,“行刑衔接”的做法被遂宁、资阳、南充、巴中等多地采用。
2023年7月16日,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某游乐中心一个游泳池发生垮塌,造成1人死亡。事发后,当地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
在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后,当地县安办将有关责任人员处置移交给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并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对责任人员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无独有偶,同年6月,资阳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雁江区松涛镇一民房内储存有大量烟花。资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到现场核实,发现民宅内储存有烟花680箱,总药量408千克。经查实,民宅房主邓某某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租用民房储存烟花,数量较大,具有发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邓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抓实“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这一要求时,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进行了多次实践。
2023年4月9日,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2023年市级挂牌督办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决定对苍溪县月山乡青石沟漫水桥交通隐患、苍溪经济开发区安全隐患等2项重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后,广元市安办对该县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了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监管部门将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在收到市安办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隐患整改专题会议,落实专人负责,迅速开展隐患整改工作,落实1600余万元整改经费,时刻关注隐患整改进度,及时解决隐患整改中的问题,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苍溪县经信局负责隐患整改的现场负责人说道。
据介绍,在收到市级挂牌整改通知后,苍溪县针对2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同年12月底,2项重大事故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而在广元市利州区,对问题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成为了该区抓实“四不放过”要求的一项有力举措。
近日,利州区应急管理局聚焦隐患“回头看”,对该区现有未整改典型事故隐患开展跟踪指导。
在对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进行跟踪指导时,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厂区废旧物堆放超高、无间隙通道,车间内灭火器配备不足等问题已基本改造完成,但多处牵搭临时用电,线头裸露问题还未有效解决。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我们立即研究隐患整改方案,但厂区地方有限,线路分布复杂、改造难度大,所以整改进度一直不理想。”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解释了这一现象。
了解到企业的困难后,利州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河西街道办立即组织召开业务交流会,大家集思广益,在现场提出了解决方法,为企业寻找到了合适的新场地堆放。“在应急管理局的帮助下,我们找到了新场地堆放回收物资,重新对旧场地线路进行改造,预计半个月内全面整改完成。”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说道。
在落实“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这一要求时,自贡、宜宾、乐山等市地制宜,结合本地行业领域特点,对从业人员进行各类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
1月19日,自贡市发生一起工贸行业物体打击事故。31日,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该起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各区县应急、经信等部门负责人和42家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查看了该起事故现场,了解了事故企业基本情况及事故发生经过,随后高新区应急局分析通报了事故初步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建议,高新区经济运行局负责人作了事故检视发言。
会后,自贡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企业要对照事故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自查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人、车、物管理是否到位,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到位,对于隐患要坚决整改。所有参会人员都分享了自己的参会心得,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事故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到位。
针对有限空间发生的事故,宜宾市应急管理局制作了《有限空间,危险无限——农村沼气中毒事故警示教育片》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对近年来农村养殖企业有限空间发生的人员窒息死亡等典型事故进行了剖析,督促农业农村局开展养殖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求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观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报告样本
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至关重要,它是应急管理、责任认定和风险防控的核心依据。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建质〔257 号〕文件)以及相关地方性规范,我国将建筑安全事故统一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接下来,本文将从分级标准、法律依据、处理原则等方面展开详细解读。
一、四级事故划分标准:伤亡与经济损失双维度考量
事故等级的界定主要依据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这两个标准,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确定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 级):造成 30 人及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 亿元及以上。典型案例如已建成建筑因质量问题坍塌,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 级):造成 10 至 29 人死亡,或者 50 至 99 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至 1 亿元之间。常见场景包括大型施工项目中机械倾覆、深基坑坍塌等。
3、较大事故(Ⅲ 级):造成 3 至 9 人死亡,或者 10 至 49 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之间。多发领域集中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风险作业环节。
4、一般事故(Ⅳ 级):造成 2 人及以下死亡,或者 9 人及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之间。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损失下限 100 万元是立案门槛,低于此数值的事故不纳入统计范围。这里的 “以上” 包含本数,“以下” 不包含本数(例如,“3 人以上” 包含 3 人,“10 人以下” 不包含 10 人)。
二、法律依据与报告流程
1、核心法规:国务院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纲领性文件,建质〔2007〕257 号文则针对建筑领域对其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化。
2、强制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 1 小时内,必须向属地建设部门报告,总承包单位承担总责。建设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限要求为每级不得超过 2 小时,特别重大事故需直接上报国务院。
3、跨部门协作: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协同开展救援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善后赔偿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事故处理原则与追责机制
依据 “四不放过” 原则,事故处理需实现闭环管理:
1、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建设主管部门必须查明技术缺陷、管理漏洞等直接和间接原因。
2、隐患未消除不放过:事故发生后,相关工程强制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3、教育未落实不放过: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防护意识。
4、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责任单位:采取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执业资格。
四、预防机制与数字化升级
风险监测:建设部门需构建预警网络,定期对安全数据进行分析。
技术防控:积极推广 BIM 技术,模拟施工风险,同时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实时预警。
长效管理:企业应将安全投入纳入成本预算,政府则要强化资质动态核查。
结语:清晰明确的事故等级划分,不仅是法律追责的重要标尺,更是推动建筑行业安全水平提升的强大驱动力。从业者务必牢记四级标准,企业应完善应急预案,各方共同努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哪四个,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包括哪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