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单方面觉得过不下去,没有感情破裂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吗-杭州婚姻律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王妍洁

当事人咨询:李律师,我们现在的婚姻状态是两地分居,我和孩子生活在杭州,我上班,接送孩子幼儿园。

男方每月出2000元孩子的学费。我们之间没有出轨,没有争吵,只是觉得生活没有希望。

经济、生活和精神上都得不到帮助,感觉二适合自己过,我想离婚,想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解答: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您与对方不能达成协议离婚的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离婚:

原则上,如果一方要求离婚的意愿十分强烈,意志十分坚定,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几率会比较大。

关于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

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根据李晓娟律师诉讼经验判断,您的孩子在上幼儿园,且一直和您一起生活,且您有抚养能力,

保持现在的情况,抚养权判给您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体原则就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如果您决定诉讼离婚,如果您需要在杭州起诉离婚,建议委托专业离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080 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 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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