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2025,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交通事故 编辑:苏雪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202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前往。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交通事故受伤想要获得赔偿的,就必须要向当地的鉴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本人前往?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因此,答案是“需要”。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受伤想要获得赔偿的,就必须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通常情形下,伤残鉴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鉴定机构提交材料的,若是其能够保证将鉴定事宜交给律师处理后,鉴定机构会受理该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请求,也可以无需自己去。

拓展延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其中,对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形,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对于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需要本人前往,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

结语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因此,答案是“需要”。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1条的规定,伤残鉴定应当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症状稳定后进行。若治疗终结后,当事人不能提供原始医疗证明或者诊断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想要获得赔偿的,就必须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通常情形下,伤残鉴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鉴定机构提交材料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鉴定事宜。若鉴定机构能够保证将鉴定事宜交给律师处理后,当事人可以无需自己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分析:申请伤残鉴定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鉴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去。伤者需要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是司法部批准的专门鉴定机构,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一般大型医院或者医学院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自行委托鉴定,也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还可以进入诉讼程序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工伤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自己去做可以吗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但最好和对方协商一致,选定鉴定机构鉴定。

一、山东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二、自己做的司法鉴定有效吗

自己去做司法鉴定是可以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是有资质合法的,且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如果对方否认,法院可能还会再安排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三、如何提高伤残鉴定技巧

(一)、必须把握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

何为最佳鉴定时机?按照标准的说法,以事故导致的伤害在医学上被认为治疗终结为标准。但是,法律规定的“治疗终结”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并没有统一时间和标准。另外,人体损伤往往会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完全有可能存在不同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为了尽可能的节约索赔时间,受害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进程合理安排最佳的鉴定时间。

(二)、不要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

有的鉴定机构采取:就高不就低,有的鉴定机构采用:就低不就高,做法都不太一样,所以鉴定机构的选择就变得相当重要了,选择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六、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做

车祸伤残鉴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1、在受害人住院治疗终结之后,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治疗的过程记录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2、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门进行鉴定;3、鉴定人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在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交通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