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问题,土地一轮承包的时候是我父亲,在二轮承包之前几年我父亲去世了,土地承包权给谁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权通常由家庭承包户中的其他成员继续享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在承包期内,农户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如果该农户仅有你父亲一人在一轮承包时取得土地承包权,在二轮承包之前他去世后,其承包地应归其家庭成员共同共有,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等继续承包经营。
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有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规定,比如如果该农户在二轮承包时未进行重新登记,可能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调整或处理。总之,要依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土地承包权的归属。
二、土地纠纷归公安局管吗
土地纠纷通常不归公安局管辖。土地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主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处理。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等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和调解。他们具备专业的土地知识和执法权力,能够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保障土地权益。
如果土地纠纷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如暴力冲突、毁坏土地等,公安局可能会介入处理。但这只是在特定情况下,且主要是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维护社会秩序,而非直接解决土地纠纷本身。
总之,一般情况下土地纠纷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只有在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局才会参与其中。
三、承包后的四荒土地可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承包后的“四荒”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如果承包的“四荒”土地经过相关法定程序,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且符合土地登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那么是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承包合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等相关资料,经过土地登记机关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如果承包的“四荒”土地未被征收为国有土地,或者不符合土地登记的条件,就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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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承包后的四荒土地可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承包四荒地到期会被收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