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中心电话12333,石家庄医保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秦言

石家庄医保中心电话12333,石家庄医保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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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保中心电话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石家庄市社保卡中心优化咨询途径,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咨询、办理申领、激活、挂失、补办、使用问题等社保卡相关业务。

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

线上服务渠道

关注“石家庄社会保障卡”官方公众号在线咨询。

工作日:

上午9点—12点

下午1点—5点(9月到次年5月)

下午2点—6点(6月到8月)

温馨提示

● 咨询时请备好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信息。

● 挂失、补办等紧急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石家庄社会保障卡”在线办理。

来源:石家庄日报

石家庄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根据石家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从11月17日起实行非工作日电话预约服务。

1、预约电话:

0311-83865006(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0311-83865099(非工作时间)

2、预约的业务:

中心业务大厅各窗口的所有业务

来源:石家庄政务微信公众号

石家庄医保中心主任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核定2021年度企业在职

职工缴费基数的通知

市区各参保企业:

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我中心定于2021年4月1日起,对企业在职职工2021年度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基数核定必须使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在网上导出在职工资总额数据,录入、核对后导入网报系统并提交,于2021年 4月15日前上报职工参保管理科审核。

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jz12333.gov.cn(旧网报)。

二、申报流程

启用ca单位上传电子签章后,网上审核,不需到窗口办理。

非ca单位核定工资时需携带“参保职工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单位盖章)。

企业2020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报表或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明细帐、2020年1-12月企业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等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参保单位有下属分公司、内部(关联)独立核算单位的,参考上述要求。

三、企业2020年度工资总额申报,需按统计局口径录入2021年度工资总额。

四、各参保企业应按规定做好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石家庄医保中心网站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8月1日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部分医保业务正式下放市内五区办理。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

参保单位和群众可就近办理以下业务:

居民医保业务

1、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2、查询缴费情况、医药费报销情况;

3、打印参保证明;

4、接收医疗费报销材料及慢性病认定材料;

5、特殊病、特殊规定药品(靶向药物)材料认定及备案;

6、打印报销开户通知单;

7、打印医药费报销结算单;

8、医保政策咨询。

职工医保业务

1、办理本辖区新注册企业的参保手续;

2、参保证明打印;

3、查询缴费、个人账户、医药费报销情况;

4、接收新开户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慢性病认证材料;

5、特殊病、特殊规定药品(靶向药物)材料的认定及备案;

6、异地生育备案、生育证信息登记;

7、打印医保缴费收据、医药费报销结算单;

8、医保政策咨询。

各区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医保协管员可就近到本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居民医保业务。

各区审批局审批的新注册企业可就近到本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职工医保业务。

桥西区医保业务办理地点:新石中路377号

联系电话:68005079、68005080、68005081、68005083

裕华区医保业务办理地点:塔北路111号

联系电话:86579421

长安区医保业务办理地点:谈中街1号

联系电话:67301726

新华区医保业务办理地点:新华路与康乐街交口(康乐街1号)

联系电话:86952770

高新区医保业务办理地点:黄河大道151号

联系电话:85093518

(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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