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暂停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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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是好事还是坏事
债转股背景: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保监会29日发布《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调动全行资源用好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解读:
我们认为市场化债转股对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会重大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信用风险,二是降低实体经济杠杆率,三是减少金融系统性风险。
前期“包商银行事件”对市场的影响余波未散,目前社会杠杆率高企,再加上外围贸易摩擦的不利环境,金融去杠杆也是迫在眉睫。
今年年初管理层提出金融供给侧改革,减少无效、低效供给,增加有效、高效供给,对资本市场的重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投资机会:
今天金融板块大幅上涨,多元金融、保险、券商涨幅居前,债转股有利于券商的增量业务,而前期央行向大型券商融资,支持券商的头部桥梁作用,而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也是市场债转股重要参与力量。
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来讲,有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升市场风险偏好。
所以除了金融板块之外,今天科技板块继续有所表现。而且科技板块有加速轮动迹象。
对于5G产业链来讲,从上游到下游来看,表现最好的是覆铜板,以生益科技和华正新材作为代表,其次PCB行业,以沪电股份、深南电路作为代表,还有就是射频端,以卓胜威、信维通信作为代表,今天终于轮到光模块有所表现,其中中际旭创盘中一度触碰涨停、光讯科技盘中也一度大涨超过5%。
我们认为未来的大方向还是金融+科技,敬请留意我们的持续跟踪。
企业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债转股实际操作的两种方法
在实践中,债转股的操作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办法是:债务人增资扩股,意思是公司需要资金周转需要股东出资,作为债转股的一员你可以适当加大投资或者选择不投资,如果公司发展好还好说,公司发展不好该怎么解决。债转股的第二种操作办法是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总之,作为债权人,是否要债转股还是要考虑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再决定。
债转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债转股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2、债转股不需要任何费用,是将自己的债权变成股权。3、债转股一般都有提前赎回的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人一定要注意,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的时候,要及时将债转股或者直接卖出可转债。4、债转股时应当注意债务重组可得税的问题。5、债转股的债权投资账户处理问题,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时应审慎评估)
编辑:gqm
回购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债转股相关概念股有哪些?
1、浙江东方
2、陕国投A
3、风范股份
4、方大特钢
5、重庆水务
6、一拖股份
7、中原高速
8、中国一重
9、天津普林
10、中钢天源
11、闽东电力
12、长航凤凰
13、锡业股份
14、华泰证券
15、海德股份
16、中钢国际
17、中科金财
18、世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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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意义和作用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债转股(Debt-to-Equity Swap)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对公司的股权,从而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债转股常见于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破产重整或战略投资场景,其认定需结合《公司法》《民法典》《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综合判断。以下是法律分析及实务指引:
一、债转股的法律定义与类型1. 基本概念核心特征:债权人与公司达成合意,将债权转为股权,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转为股东。目的: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挽救困境企业。2. 主要类型协议型债转股:债权人与公司自愿协商达成债转股协议(适用于一般债务重组)。司法型债转股:破产重整程序中,法院裁定通过债转股方案(《企业破产法》第85条)。政策性债转股:国家主导的特定行业债务处置(如AMC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二、债转股的合法性依据《公司法》第27条 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债权作为财产性权利可作价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满足“可评估作价+可依法转让”条件,债权需具备确定性和可转让性。《企业破产法》第85条 破产重整计划可包含债转股内容,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民法典》第545条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债转股的认定要件1. 真实意思表示债权人与公司(或债务人)达成明确合意,签署书面债转股协议,约定债权金额、转股比例、股权登记等条款。禁止情形:虚假债转股(如虚构债权逃避债务)可能被认定无效(《民法典》第146条)。2. 债权合法有效原债权需具备法律效力,且未被法院否定(如非法集资形成的债权不得转股)。需提供债权凭证(合同、判决书、对账单等)证明债权真实性。3. 评估作价程序债权需经评估机构作价,确保转股价格公允(《公司法》第27条)。特别程序: 破产重整:由管理人委托评估,并经债权人会议确认; 非破产程序:双方协商作价,但需防范恶意高估/低估风险。4. 履行法定程序股东会决议:公司需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3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债权人取得股东身份。5. 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债转股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如恶意转移资产),否则可能被撤销(《企业破产法》第31条)。四、债转股的法律效果债权债务消灭 原债权转化为股权后,债权人不得再主张债权清偿。股东权利取得 债权人转为股东,享有分红、表决、知情等权利,但可能受限于特别约定(如限售期)。风险转换 债权人从固定收益债权人变为风险共担股东,需承担公司经营风险。五、实务认定中的争议焦点债转股与“名股实债”的区分认定标准: 是否约定固定收益或回购条款(若有,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 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仅分红不参与决策更倾向“名股实债”)。法律后果:若被认定为“名股实债”,可能按借贷关系处理,债权人可主张还本付息。破产程序中的债转股效力法院重点审查: 是否公平对待同类债权人; 是否损害优先债权人利益(如抵押债权人)。税务处理债转股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如债务豁免收益)及印花税,需提前规划合规性。六、操作建议协议条款设计明确债权金额、转股比例、股权性质(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权利限制等。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如管辖法院、仲裁机构)。程序合规性严格履行评估、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程序,留存书面记录。破产重整中,确保债转股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要求。风险防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其资产、负债及经营前景。聘请律师、会计师参与方案设计,确保合法性与税务合规。争议应对若被质疑债转股效力,及时提供债权凭证、评估报告、股东会决议等证据;主张交易符合商业实质,不存在恶意串通或损害第三人利益。七、典型案例参考(2021)最高法民终X号:
法院认定债转股有效,认为债权经评估作价且完成工商登记,债权人转为股东合法。(2020)沪民初X号:
债转股协议约定固定收益回购条款,被认定为“名股实债”,按借贷关系处理。
总结:债转股的认定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债权+评估作价+法定程序四大要件,其核心在于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实务中需区分债转股与“名股实债”,防范税务及法律风险,确保程序完备以保障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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