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在车祸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是可以报工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其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对方全责显然符合该条件。
其二,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属于劳务关系等其他关系,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又被返聘的人员,发生此类车祸通常不能认定工伤。
申报工伤时,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事故情况,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标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其赔偿标准主要如下: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有相关明确规定。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注意,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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