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以下规定发放: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待遇需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以及是否能正常工作等因素确定。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五险一金有工伤保险吗
五险一金包含工伤保险。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在职工遭受工伤时,工伤保险将按规定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以减轻职工和用人单位的负担。
三、工伤鉴定不了等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不了等级,仍可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未评定伤残等级的,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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