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质量纠纷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索赔事宜,其具体数额会依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首先,若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那么业主依法享有权利拒绝接受该房屋、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如果是在保证期内发生的非主体性的一般性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同样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修复的责任主张;最后,但凡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对业主的正常居住及使用产生了严重影响的,业主均可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损失。
二、看守所改商品房合法吗农村
在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项之后,您有权获得所购房产的所有权。
若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且开发商突然消失不见,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立即向当地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报告。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明确指出,当消费者已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时,承包商对该商品房所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将无法对抗消费者。
尽管工程价款的偿还优先于抵押债权,但其效力仍不及已经支付商品房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三、商品房和还建房区别是什么
在探讨还建房与商品房性质相互区别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因素:首先,还建房买卖通常会对买受人设置限制条件,即在正式签署合同协议之前,购买方需要先行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购房款作为保障;相比之下,商品房交易通常会明确规定由买方承担支付首付款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建房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所投入的开发和建设资金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求其必须达到整个工程总投资的25%及以上的比例;商品房在正式出售之前,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程序,具备了合法的销售资格。
最后,还建房的销售对象往往是那些正在兴建中的住房,而商品房则主要面向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进行销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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