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岁以上的父母代替子女签的购房确认书可以撤销吗
对于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父母替代子女签署的房产购买确认书能否被撤销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若购房确认书的订立过程受到虚假表示、威胁、逼迫等不当行为的影响,亦或是其内容存在明显的误解或极端的不公平现象,那么作为受损失方,他们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请求撤销此合同的权利。
除此之外,如购房确认书的签署有违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甚至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抵触,那么这样的合同便可视为无效。
假如购房确认书的建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且完全不存在上述的撤销理由,那么这个合同便是合法有效的,不能轻易地撤销它。
二、对方把钱转到我的账户我在用这笔钱去购房对方能要回房子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倘若您使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是无法主张收回权益的。
只要您与对方签署了明确无误的房屋代理持有协议,或者有其他官方声明能够证实借名购屋的实际情况的确存在,那么原则上来说,收回房产的请求仍然是可行的。
依据我国实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这一类不动产,其产权的设立、变动、转移以及消亡等行为,都需要经过严格且合法的注册程序后才能生效。
在此种背景之下,借名购房的产权归属将归属于对方当事人,而出资出力的一方则仅仅具有相应的债权效应。
三、延期交房购房者能否解约
逾期未交房且催告3个月无果可解约。
业主可书面催促开发商确定最后交付日期并督促其按时执行;如催告超过3个月,业主有权行使解除权,让开发商负起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拖延履行合同也可解约。
若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合理期限催告仍未偿还,即可解除合同。
双方还可自行设定解约条件,满足条件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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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延期交房购房者能否解约,延期交房能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