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可以补缴吗,单位之前没有交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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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补缴吗能补交几个月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我才知道原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原公司补缴吗?”近日,有网友向起点新闻·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曾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离职后在求职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为空。“我找原公司要求给我补缴,但对方以我已经离职为由拒绝补缴。”
那么,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钰涵进行公积金法律方面的解析。
“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都不能以员工离职为由拒绝履行公积金缴纳义务。”王钰涵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少缴。”
王钰涵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要求补缴的,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文再次确认了用人单位对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法律义务,即使员工已离职,单位仍需依法履行补缴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在离职时会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再无争议。但是,如果协议中的条款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员工仍然可以要求补缴公积金。”王钰涵表示,首先员工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和入职、离职手续等;如果公司拒绝或推诿,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果,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很多人认为,如果公司未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提出要求时已经过了很长时间,那么就无法再要求补缴,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王钰涵称,事实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并没有“过期作废”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应当在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单位逾期未缴纳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缴纳,若单位依然不履行,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些规定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保护,并赋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王钰涵称,更重要的是,条例并没有设定追诉期限,也就是说,即使过了较长时间,员工仍然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因此,无论公司是否已经过了规定的缴纳时限,员工都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王钰涵说。
上海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许多临近退休的中老年朋友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常常因为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年限不足而产生补缴需求。本文将依据现行政策,重点解析公积金补缴与社保补缴之间的关联性及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存在未缴、少缴或漏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时,应当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具体操作需由用人单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补缴申请,并提供职工工资证明等材料。需注意个人无法直接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单位统一办理。
补缴期限最长可追溯至1999年《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但具体执行需结合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施细则。例如北京市规定单位补缴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当前月缴存额的3倍,上海市则要求补缴年限不得超过职工实际工作年限。
二、社会保险补缴要点
社会保险补缴分为单位原因和个人原因两种情形。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经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可依法进行补缴,但需缴纳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个人灵活就业身份参保者,多数地区仅允许补缴最近3个月的社保费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在2021年后进一步收紧。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各地不得违规扩大一次性补缴政策实施范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只能通过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两项补缴的关联性
单位整体补缴时,社保与公积金往往需要同步处理。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补缴社保时,通常需同时核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补缴基数需保持一致。按规定,社保和公积金的补缴基数均应按职工对应年份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不得随意选择缴费基数。补缴年限认定差异。社保补缴年限可计入退休待遇计算,但公积金补缴年限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部分城市仅认可连续正常缴存年限。四、注意事项提醒
第一,关注补缴时效性。社保补缴窗口期通常较短,例如广东省规定单位补缴社保需在欠费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第二,妥善保存劳动关系证明。补缴材料中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原始证明材料。第三,警惕中介诈骗。任何声称"花钱买工龄"的中介服务均涉嫌违法,正规补缴必须通过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中老年朋友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建议提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政策咨询,携带完整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地具体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文中涉及政策条款均引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事业单位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前面推文有介绍怎么申请前公司补缴公积金,这边推文在给大家说明一下,公积金补缴之后还可以申请退税
如果已经按照我前面的推文完成公积金的朋友,接下来还有一次收益告诉给你,下面步骤给你详细说明,
如果你前面已经申报了税款,也不影响可以重新提交
首先是开始申报(如果不会的,可以看我前面的推文)
在"标准申报"这一页,将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点开,选中住房公积金
在住房公积金界面点击右上角 新增
填写自己的补缴信息
完成后可以看到申报记录
中途有可能会提示你需要添加一些材料信息,主要是缴存明细,你只需要将缴存明细信息以图片的形式上传即可
接下来等到审核通过即可
最后可以在申报记录中查看
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缴存单位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管理工具。从账户查询到汇缴补缴,从信用管理到部门维护,本指南将带您全面掌握系统核心功能,助您轻松完成日常业务操作。
一、汇缴
1、功能说明
此功能可按月为本单位每个正常职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将缴存资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专户。
2、汇缴操作步骤:
☞录入员录入
(1)点击“汇缴”,显示以下页面:
(2)确认汇缴信息,点击“提交复核”,显示以下页面:
☞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登录——点击“待复核指令”——点击“汇缴”——选择操作批次,点击“复核”——复核员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选择缴交方式:
A、选择“缴交方式”为现金/支票,确认缴交总金额、缴交方式,点击“提交”;
B、选择“缴交方式”为委托收款,选择“三方代扣账户”,确认缴交总金额、缴交方式、三方代扣账户,点击“提交”;
C、选择“缴交方式”为网上支付(平安客户专享),输入付款账号,系统回显户名,确认付款信息;
D、选择“缴交方式”为网银转账的,按网银转账操作流程办理。
补缴
1、功能说明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经济效益好转后,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以及单位或职工个人确属少缴住房公积金,经审核可以补缴其少缴的部分公积金。 补缴分为逐笔录入和批量导入两种操作方式。用户分为两种角色,一是录入员,二是复核员。
2、补缴逐笔操作步骤:
☞录入员录入
第一步 录入补缴职工信息
(1)输入补缴职工个人账号,系统回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输入补缴金额;
(2)输入完毕,点击“添加”,补缴职工信息进入“数据列表”;
(3)完成录入后查看列表,如发现其中补缴职工信息有误,可对应此条信息点击“删除”,然后重新录入;
(4)对“数据列表”中的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 确认补缴职工信息
录入员确认补缴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复核”。
☞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登录——点击“待复核指令”——点击“补缴逐笔”——选择操作批次,点击“复核”——复核员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选择缴交方式:
A、选择“缴交方式”为现金/支票,确认缴交总金额、缴交方式,点击“提交”;
B、选择“缴交方式”为委托收款,选择“三方代扣账户”,确认缴交总金额、缴交方式、三方代扣账户,点击“提交”;
C、选择“缴交方式”为网上支付(平安客户专享),输入付款账号,系统回显户名,确认付款信息;
D、选择“缴交方式”为网银转账的,按网银转账操作流程办理。
3、补缴批量操作步骤:
☞录入员录入
第一步 按下载报盘格式导入补缴职工信息
(1)点击下载报盘格式;
(2)将报盘格式保存到桌面,并按报盘格式要求输入补缴职工信息备用;
(3)输入补缴职工总笔数,点击“浏览”导入补缴报盘文件;
(4)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 确认批量补缴职工信息
(1)录入员确认补缴职工信息,点击“提交复核”;
(2)如发现个人补缴清册信息有误,可点击“上一步”, 修改批量报盘文件,重新上传。
☞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登录——点击“待复核指令”——点击“补缴批量”——选择操作批次,点击“复核”——复核员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确认补缴总金额,入账方式同补缴逐笔。
汇补缴审核撤销
1、功能说明
单位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撤销本单位未入账的汇补缴审核(特制两种结算方式:现金 /支票;网银转账),只有复核员可以做此交易。 此功能不需要复核,提交后即生效。
2、汇补缴审核撤销操作步骤:
(1)点击“汇补缴审核撤销”;
(2)输入所需删除汇缴或补缴交易的审核单号,确认无误,点击“查询”;
(3)输入完毕,点击“查询”,按输入的审核单号显示查询结果;
(4)确定删除交易,点击“撤销”。
委托收款业务
1、功能说明
网上业务的单位办理可通过此交易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开通申请,变更操作及取消。
2、打印设置
设置页眉页脚为“左10,上10,页眉页脚为空”,点确定。
3、委托收款申请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申请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开通,登记账户信息。
☞委托收款申请操作步骤:
(1)点击“委托收款申请”;
(2)输入需要登记银行账户,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3)显示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4)交易成功,点击“打印“,打印登记表。
4、委托收款变更
已开通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单位,需要新增或减少委托收款账户,可通过此交易实现。
☞委托收款变更操作步骤:
(1)点击“委托收款变更”;
(2)输入需要添加银行账户或点“清除“删除已登记的银行账户,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3)显示操作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4)交易成功,点击“打印“,打印登记表。
5、委托收款取消
取消全部委托收款登记账户,可通过此交易办理。
☞委托收款取消操作步骤:
(1)点击“委托收款取消”;
(2)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显示“终止委托收款协议申请”;
(4)同意协议后,交易成功,点击“打印“,打印登记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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