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二、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安置房可以作为执行财产吗
1.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修建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建造并用于对拆迁住户进行妥善安置的住宅房屋。
这些房屋通常源于城市规划调整、土地开发等各种因素的考虑,优先提供给那些受影响的被拆迁者或者租赁者居住使用。
安置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居民被拆迁户,同时也涵盖了部分因征地拆迁而需要重新安置住房的农民家庭。
2.关于安置房是否具备房产证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由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五年之内不允许上市交易,五年之后方可办理房产证;第二种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配购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其性质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并且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房产证。
三、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分期
关于安置房是否能够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关键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屋分配单位所制定的销售策略以及由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应信贷服务。
众所周知,倘若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愿意支持这样的交易方式,并且相关的银行业也能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按揭贷款服务的话,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房地产消费者是有资格选择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完成安置房的购置过程的。
当然,消费者在此前提下还必须要满足商业银行所设定的贷款条件,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稳定的日常收入证明等等,同时还要严格依照与银行共同商定好的还款规划,按时缴纳本金及利息费用。
三、安置房的过户费大概多少
在我国,安置房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所谓安置房,即是指动迁房一类房产,由于其安置对象为特殊的动迁安置户,因此此类房屋的交易过程不仅需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也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
故而,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相比,安置房的交易方式独具特色。
安置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现阶段尚未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动迁居民欲将安置房进行转让或租赁,则须先获得房产证并满足持有年限达到五年的条件。
若五年后该房屋未发生交易行为,则无需缴纳房产税;但若发生交易,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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