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可以由谁当呢

债权债务 编辑:杨松安

一、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

1、合同的界定范畴有所区别,其中“借款合同”特指当事人就约定一方向对方转移特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达成共识后,由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以相同品种和相当数量的货币履行返还义务的书面协议;而“贷款合同”则是以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并向其提供贷款服务,双方所订立的协议应约定借款人在规定日期归还贷款本金,同时需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给贷款人。

2、对于各自的借、贷对象也有本质性的差异,通常情况下,借款方可能为个体自然人或公司法人等企业组织。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向贷款人为其制定借贷关系,在偿还借款及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上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而贷款合同的交易主体则主要集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这些机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不得触犯国家关于限制经营、许可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有关规定。

二、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可以由谁当呢

在此环节中,借款的保证人可以包括具备法定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机构、其他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乃至普通公民等不同主体担任。

而作为重要的担保角色,相应人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已达到以下各项必备的条件:第一,需同项目或交易无任何直接关联性或利害冲突;其次,担保申请人应享有完整的政治权益及人身自由权,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外部干预;再者,其应在所在地拥有稳定并且长期居住的户籍以及固定住所;此外,担保人还需具备充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财务实力及技能,能承担并执行其对应的担保义务;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担保方曾经没有出现过任何足以影响其信誉的重大违约行为记录。

为了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其与债权人都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订立正式担保协议。

三、名义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当涉及到名义借款人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时,典型的情况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例如,名义借款人本身或者对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或者是未经法定权利认可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是借款合同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此外,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名义借款人可以免除其在合同中的责任,那么真正的借款人将需要独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和联系

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在于

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借款协议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法律效应一样吗

借款合同与借条一样吗

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在于

借款合同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与借款协议一样吗

借款合同规定的保证人

借款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有效吗

借款合同保证人保证期限

借款协议保证人

保证人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带保证人

借款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借款中的保证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名义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名义借款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