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析,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谁的风险更大?2025,评析,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谁的风险更大
#深度好文计划#尽管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些初创公司小老板或个体经营者似乎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太积极、也不太感兴趣。也许在他们传统的认知里,认为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将意味着更多的麻烦,更大的责任。而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劳动合同意味双方的劳动关系不确定,个人权益缺乏充分保障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谁面临的风险更高呢?本文将浅尝解析之。
下列可能是用人单位不积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缘由:
初创公司的老板可能将时间和精力主要投入到业务方面,缺乏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基本的人事管理。雇佣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能增加人力成本,被认为不划算;
老板的劳动法意识淡薄,对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也可能出于方便和少事之心态,忽视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不会愿意花费高额费用进行维权,并选择索赔;
或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就不存在劳动关系。规避公司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责任,或是规避员工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
或认为只要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无法胜任,可以随时解雇员工,简单粗暴,而无需支付辞退补偿或赔偿金等等。
上述种种考虑,表面上看似乎有一定道理,然而往深考量后,其立足之地并不牢靠,属于见树不见林之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要素。换言之,确认劳动关系并非必须依赖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与否,只需双方符合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构成要素,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一旦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赔偿等仍需按规定支付。此外,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还需支付最高11个月工资二倍差额的惩罚性赔偿。综合考虑,风险远大于收益。若有措施能规避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呢?可行否?一个基本原则:客观事实总是有迹可循,每一个规避行为都可能引发新的法律风险,甚至规避行为本身就可能是风险点。能打破基本原则,那就是“大宗师”了,异于常人。
另外,根据我在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总结,发现一个不成文规律:通常情况下,未在前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后期更容易与劳动者发生纠纷。这或许是因为老板认为都未签劳动合同,在管理上比较随意,简单粗暴,更多是公司行政管理权力的行使,而忽视了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实施了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平等的行为,迫使劳动者走上维权之路。
那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哪些风险?我愿称之为不便,一定程度上的维权不便。缺乏书面劳动合同通常意味着无法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无论是何种案由的劳动纠纷案件的审理,确认劳动关系是必要前提。然而,在工作中,只要劳动者保留一些工作证据(例如微信上的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考勤及人事管理证据等),通常都会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没有特殊因素干扰,劳动法就是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说在最后,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最好在一个月内。当然,劳动者也无须为用人单位不主动与你签订书面合同而耿耿于怀,双方的关系也不会因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变得牢不可破。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就在这里。劳动者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自愿放弃,“搬砖”劳苦,当然选择让自己开心的方式。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哪些法律隐患和风险
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坏处
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不愿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劳动法就管不了,并担心签了劳动劳动合同就要帮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员工手上有了劳动合同容易被员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来对单位不利;还有的单位担心签了劳动合同担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了。总之,很多单位对签劳动合同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其实,这些认识和顾虑都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按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2倍进行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比如广西的规定是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上海的规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给予单位罚款处罚。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免除其对劳动者应有的义务,还要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这样也不利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
三、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有:
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2.被视为已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你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与执行中各自的风险有哪些?
\t劳动合同
劳动者: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录用条件不明确,我司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存在表述模糊、详简不当、与事实不符的法律风险。
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续签劳动合同不规范的法律风险。
约定违约金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外约定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法律风险。
试用期期限约定不合法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需支付双倍工资,甚至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个别条款不合法的法律风险。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若未妥善处理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将给我司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五、企业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企业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务合同有哪些风险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有以下风险:1、双倍工资的惩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4、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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