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支付协议模板,货款委托支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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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支付协议书
代付协议甲方(委托方):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代付方):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丙方(收款方):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XXX合同》项下【】款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付款项基本信息甲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支付《XXX合同》项下【】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丙方的代付款事项。在乙方完成该款项的支付后,即视为甲方已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对丙方的相应付款义务。在款项支付完成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留存款项支付凭证、发票、收款确认证明等与该笔款项支付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将用于后续的查证以及财务记账等用途,其保存期限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支付证明及财务记录。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丙方付款,丙方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方名称:________
收款方账号:________
收款方开户行:________
二、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付款。甲方应保证其对乙方的委托付款行为合法有效,并承担因委托付款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付款或付款错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丙方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付款相关的必要信息,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丙方权利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付款。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收款凭证。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收款信息准确无误,因丙方原因导致付款错误,由丙方承担责任。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代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代付款金额的________%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由甲方继续履行《XXX合同》项下【】款项的支付义务,并承担《XXX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提供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付款失败或产生纠纷,甲方应赔偿其他方全部损失。若因丙方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产生纠纷,丙方应赔偿其他方全部损失。四、保密条款三方应对其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其他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其他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维权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政策调整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三方应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超过________天,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通知条款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1)快递书面通知:送达地址为本协议中各方预留的地址,通知自快递签收(拒收)之日起生效。
(2)电子邮件通知:送达电子邮箱为各方预留的邮箱,通知自发送之日起生效。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地址等,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方,未经通知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七、争议解决如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 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 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 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别提示:本头条号合同、协议、资料等仅供参考,使用时请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切不可直接套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并且,参考模板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及建议,请斟酌谨慎参考使用,使用相关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第三方委托支付协议
在商业活动里,三方协议代付款项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它虽然能给交易带来便利,但也藏着不少风险。要是不小心应对,税务检查的时候可就麻烦大了。代付款项可能会出现资金流向不明的情况。比如,A公司委托B公司代付给C公司款项,结果B公司把钱挪作他用,导致C公司收不到款,A公司也陷入麻烦。而且,如果代付方财务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按时完成代付,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法律风险三方协议如果签订不规范,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协议条款不清晰,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很难确定责任归属。曾经有个案例,甲、乙、丙三方签订代付款协议,但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约定模糊,结果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丙公司起诉,最后因为协议问题,纠纷处理起来很麻烦。
税务风险在税务方面,三方协议代付款项可能会导致“三流不一致”的问题。“三流”指的是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劳务流)。如果不一致,可能会导致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还可能被税务机关怀疑买发票等,认定为偷税,导致税前不能扣除。比如A公司向B公司采购货物,C公司代A公司付款给B公司,但发票还是开给A公司,这种情况就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规避风险的方法签订规范的三方协议协议内容要详细明确,包括各方的身份信息、代付款的金额、用途、时间、方式等。还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比如规定代付方如果未按时付款,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同时,协议最好经过专业律师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核实各方身份和信用在签订协议前,要对代付方和收款方的身份进行核实,了解他们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咨询合作过的企业等方式来获取相关信息。如果代付方信用不佳,就要谨慎考虑是否与其合作。
确保“三流一致”尽量保证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劳务流)的一致。如果确实无法完全一致,要通过签订三方委托支付协议或三方委托收款协议等方式来解决。根据规定,在符合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系的情况下,通过签订三方委托支付协议或三方委托收款协议,可以实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签订协议也不能实现抵扣。
税务检查过关的注意事项保存好相关凭证要保留好与三方协议代付款项相关的所有凭证,如协议原件、发票、付款记录、货物交付凭证等。这些凭证是证明业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税务检查时能派上大用场。比如付款记录要清晰显示款项的来源和去向,发票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及时进行税务申报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在申报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代付款项的情况。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
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如果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要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不要隐瞒或虚报情况,否则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同时,要对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委托支付协议书怎么写
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一、鉴于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代持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委托事项
1.代持关系明确
1.1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
1.2乙方为目标公司名义股东。
1.3乙方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出资方式与责任
2.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由乙方代表甲方向目标公司出资。甲方所支付的出资款项来源应合法合规。
2.2若因甲方未按时足额交付出资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出资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未将甲方按时足额交付的出资款及时用于对目标公司出资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股东权利行使
3.1乙方在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上应依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行使表决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行使表决权。
3.2乙方应在收到分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项全额转交给甲方。
3.3乙方行使股权转让权及优先认购权等其他股东权利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定期信息汇报和保密义务
4.1乙方应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
4.2双方对代持事宜负有保密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甲方身份、出资情况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代持期限与解除条件
5.1代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5.2在以下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代持关系:
5.2.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代持关系;
5.2.2目标公司发生重大变化,如重大人事变动、业务变更等;
5.2.3其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
5.3解除代持关系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目标公司股权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合同解除后,双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6.法律风险
6.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效的,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尽快协商变更相关条款。
6.2若因股东身份可能引发任何法律风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相关事务的处理方式。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代持股义务期间,应保持对该股权的完整持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出售、质押、出租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股权完整性或所有权变动的行为。
2.乙方应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股权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配合办理与股权相关的各项手续。
3.乙方承诺对代持股期间甲方的相关商业秘密、公司信息及代持行为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等行为,并在行使权利时,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5.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乙方将代持的股权无条件、无偿地转让或回归至甲方指定的主体,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
6.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不再为甲方公司员工,乙方应立即就股权持有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交接。
7.乙方应确保其代持行为及相关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因代持事项而引发任何法律风险或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消除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8.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和监督,以确保乙方履行代持股权的各项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9.如乙方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代持义务,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
四、委托报酬
1.乙方代持股权的委托报酬按月支付,每月报酬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2.委托报酬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日,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
五、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履行代持义务:
1.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代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代持股权的管理和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采取补救措施。
1.2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私自处分股权: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设定其他权利负担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2如乙方无法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未按时支付工资:
3.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工资,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完毕为止。
4.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4.1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乙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2违约金的设定应合理,乙方因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
5.其他违约行为:
5.1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2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六、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1.1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受到实质性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请求。
1.2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变更请求应包括变更的具体内容、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1.3双方应在收到变更请求后___日内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变更均无效。
1.4因变更导致的双方权利义务调整,应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调整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2.合同解除
2.1在以下情形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代持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损害甲方权益的;
2.1.2乙方因违法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2.1.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___日内仍未改正的;
2.1.4其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2.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2.3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并应明确解除的理由及生效时间。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___日后生效。
2.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___日内将代持的股权无条件返还至甲方名下,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
2.5合同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解除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妥善处理未尽事宜。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合同联系方式
1.合同各方应保证合同抬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文件无法送达或其他后果,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
2.文件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文件或其他书面材料,均可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直接送达至合同抬头的地址,送达之日视为送达日期;
-通过电子发送的,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期;
-通过快递发送的,以快递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期。
3.法律效力
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或其他书面材料,均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未实际接收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九、附则
1.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失效条款
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失效:
(1)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合同。
3.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支付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河南三文律师事务所 郭俊然 律师
鉴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涉嫌 罪名,被 立案侦查,现案件处于 阶段,甲方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 关系,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刑事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乙方指派本所 律师作为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人。
委托阶段包括(可以选择):1、侦查阶段( )2、移送审查阶段( )3、一审阶段( )4、二审阶段(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一条约定的委托阶段结束之日止,所委托案件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撤诉、撤回抗诉、撤回上诉、终止审理等方式结案的,视同完成委托。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所知悉的案情,提供案件有关材料,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甲方及甲方其他人员不得要求查看、复制、摘抄律师所持的案件卷宗材料、法律文书;
3、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工作费用以及办案所需差旅费用。
4、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师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行为。
5、甲方应尊重辩护律师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自主安排辩护工作的权利,对乙方工作不能提出无理要求和干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第一条约定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的辩护人,甲方同意可以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2、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者涉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费用。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单独建档装卷,对甲方提供的原始材料应当妥善保管或及时退还。
第五条 乙方律师工作内容
1、侦查阶段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但办案机关不予准许的除外;
(3)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理申诉、控告;
(4)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不成立的,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
(5)在审查批捕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向审查批捕机关提出意见;
(6)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七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为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7)发现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或证据线索的,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申请调取。
2、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必要时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
(3)向审查起诉机关提出意见,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
(4)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人民检察院听取意见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5)如有需要,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3、一审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必要时向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3)必要时申请召开并参加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提出意见;
(4)开庭前制定辩护方案并听取被告人意见;
(5)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6)准备书面辩护词,当庭或庭后提交法院;
(7)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帮助准备上诉状。
4、二审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2)会见被告人(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符合法律规定开庭条件的,向法院递交开庭审理的申请;
(4)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上诉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二审不开庭的,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第六条 律师费
基于甲方陈述的案件事实,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经双方协商依照下列第( )方式收取律师费:
1、一次性收取律师费 元,本协议订立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2、分阶段收取律师费用,其中:
(1)侦查阶段 元;
(2)审查起诉阶段 元;
(3)审判阶段 元。
自案件进入各诉讼阶段后三日内付清,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律师不再继续开展工作,已收取的律师费不退还。
3、甲方不得以下列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刑事自诉案件中,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对方当事人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第七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工作费用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订立后三日以内,甲方向乙方律师支付 元作为工作费用。对工作费用,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可以选择):
1、案结后乙方律师凭花费单据,结合案件实际工作情况与甲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2、工作费用采用包干方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对乙方律师的要求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或无理干预律师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协助串供等情形,导致乙方律师无法妥善完成委托事务,或者对乙方律师执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第6条、第7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工作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阶段的已付律师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甲方理解律师职业的特殊性,不要求律师从事违法违规、妨害国家司法活动的行为。对于律师依职业特权获得的案件卷宗资料,乙方不要求律师提供案卷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乙方律师只对本协议的签订者和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工作接待。甲方及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联系人应尽量在工作时间与乙方律师联系。
第十一条 提示条款
律师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定和委托人的委托;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案件情况和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决定辩护方案,认真负责地从事辩护工作;
律师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技能,以及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律师不能保证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等判断、观点一定会为办案单位采纳或支持;
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等的分析判断并不代表或视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保证或承诺。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委托协议一份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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