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律师||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诉讼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梁明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车辆的数量也是比较大的,因此交通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由于当事人达不成和解,所以关于交通诉讼的数量也很大,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走诉讼的途径也是最为直接的!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诉讼需要哪些资料?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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