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动产是什么概念,有形动产是什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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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是什么概念,有形动产是什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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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是什么意思

作者:张田勘

据报道,今年6项附加扣除优惠措施落地,一再加码的个税改革红利,让不少人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但是,有人却宁愿不要这种让利的实惠。原因是,一旦申报附加扣除之后,自己虽然不用交税了,但也可能因此丧失享受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等惠民政策的机会。对此,12366北京税务热线工作人员的解释是,“零纳税”指的是纳税人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到达起征点而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与应纳税而没纳税是两码事。在这种情形下,仍可开具纳税记录,不会因为税法的修订或者起征点的提高而中断纳税记录。

更权威的解释是,2018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专门出台过一个对国税总局2018年第55号文的详细解读,其中第四条专门解读了“零纳税”的问题:“零纳税”是指纳税人取得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起征点而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仍然可以开具纳税记录。

由此说,所谓的“零纳税”表述,是不正确或不准确的。

我国目前的税种共18个,所有公民在多种税收上都会纳税,包括未成年人。但是,很多人对自己交纳的这些税费并不清楚,以致相当多的人明明交纳了税费,反而以为自己没有交税。所有公民都纳了税,指的是间接税,这是相对于直接税而言的。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尽管对于间接税有多种争议,但在世界各国都通行,并被认定为公共税收的重要和合法来源。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并没有实际纳税,而是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主要由消费者来纳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每个人都会有衣食住行消费,在消费中当然都要缴纳间接税。当前,我国采用的是消费型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等。17%的税包括销售购买衣服、鞋子、帽子、修鞋和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于13%的税包括饮食、取暖和图书音像类消费和农业产品等;11%的税包括乘坐公交、地铁、飞机,用快递等;6%的税包括现代服务业服务。而且,中国的消费税中还包括奢侈品税种,税率最高达30%,如化妆品、烟、酒、贵重首饰、鞭炮烟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实木地板等。

因此,面对现在的情况,显然不能把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也就是说,不能说有的人是“零纳税”或没纳税,而应称为个税零申报。每位公民实际上每天都在纳税,除了应该享受仍然可以开具纳税记录,还应当有一个比零纳税或零申报更准确的称谓,以体现所有公民都是纳税人的这一实际情况。

按照无权利不纳税的原则来看,中国的很多税种并没有得到法理意义上的明确,即立法确认征税。目前真正立法确认的税收实体法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船舶吨税六种,其他的税种都还是通过相应政府部门的暂行条例来颁布实施的。这些税种要真正合法合理,就需要在今后逐步被全国人大立法确定。对此,相关部门需要调整和统筹,协调解决。(张田勘)

有形动产是什么租赁

一文看懂财务三张表,以后看表再也不求人了。纯干货,值得收藏,看完觉得有用,记得文末右下角点“在看”,让更多的会计人看到!

第一部分 解读财务报表看透数字背后的真相,让财务数据成为管理依据

1.含义

财务报表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分类、加工、处理后编制的用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2.“四表一注”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


(1)解读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含义:是一张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时点资本来源和资本使用状况的报表。

编表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时点报表,静态报表

报表内的项目按流动性大小排列


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

公司所掌握的经济资源

公司所负担的债务

公司的偿债能力

公司所有者所享有的权益

公司经营模式特点


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财务管理内容

(2)解读损益表

损益表含义:反映公司在过去一段时间销售收入、成本和盈利关系的报表

编表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


损益表提供的信息

反映公司获利情况、反映公司利润的构成、反映税金交纳情况、预测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企业净利润来自三个方面:1、营业利润 2、投资收益 3、营业外收支净额


损益表反映的财务管理内容


(3)解读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含义:提供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内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编表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现 金 流 量 表 结 构现金流量表提供的信息

反映净收益与现金余额的关系

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评价企业取得和运用现金的能力

确定企业支付利息、股利及到期债务能力

表明公司生产性资产组合的变化情况


各类现金流入与流出


现金流量表反映的财务管理内容


三大财务报表勾稽关系


第二部分 预算管理用财务思维驱动业绩


1、计划与预算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1)计划存在的问题

较弱的计划编制与汇报技巧计划与指标与公司的战略和目标不符主要关注财务指标各部门编制的计划比较零散,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计划缺乏协调性,容易发生公司资源分配的冲突信息很难传达给员工并影响员工的行为管理者“擦边”管理,没有集中于计划员工的目标和评估与业务目标的关联性小个人表现与奖惩结合不紧密


(2)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认为预算与公司的战略关系不大,缺乏明确手段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的进展状况进行细化认为预算是财务部的事情认为预算编制中基于的市场因素不断的变化,可能使预算流于形式各部门的经营目标定的过低,没有达到本部门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预算确定的目标与各负责人员的职责不相匹配各部门的经营目标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工具进行监控和考察其进展状况


2.预算管理的概念

预算是一种公司整体规划和动态控制的管理方法,是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

细化了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预算涉及公司所有部门以及各项经营活动,其有效推行为各部门确定了具体可行的努力目标,同时也建立了他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预算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效工具,便于管理层在过程中控制和监督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并确定偏差的大小,预算是执行过程中进行管理监控的基准和参照预算也是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基础和比较对象


3.预算管理的作用

在战略上:

激发与价值创造相一致的长期行为举止;保证整个组织的目标一致、战略相互联接;明确原因与结果的关系;验证战略的计划假设。


在战术上:

沟通协调战略目标的实施;根据自己的能力排列方案改进的优先级,完成非财务目标、接收反馈;修改业绩改进计划以达到营运目标;通过奖惩系统保证一贯的表现和目标的达成;以增值的计划活动为中心。


4.预算管理体系框架

① 根据商业环境和内部的能力制定公司战略;

② 将战略细化到目标和考核指标;

③ 为实现战略目标和考核指标确认必须执行措施包括业务流程、相应的成本费用、主要的负责部门;

④ 根据确认的执行措施编制预算;

⑤ 执行;

⑥ 将确认的主要的行动及相应的业绩考核指标作为目标数据,并与前述制定的战略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对比修正;

⑦ 对预算执行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并将目标数据和实践数据进行差异分析找到问题的原因从而加以改进;


5、年度计划的制定步骤


6.全面预算的制定步骤


7.预算过程控制

借助ERP平台,实时对预算项目进行控制、实时查询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借助ERP平台,实时查询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8.预算差异分析

周期性的差异分析

目标利润和实际利润的差异、产品结构差异、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差异

关键是要理解驱动力

内在因素:成本管控不到位 外在因素:政策变化,上下游市场变动

差异分析是一个寻本溯源的过程,即从最终的财务指标入手,逐步向上追溯,最后落实到具体的各项指标的变动影响因素。


9、预算差异管理

针对预算差异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实施年度计划与预算:

由财务控制流程但是每个领域提供它自己的数据

在开发计划与预算时财务保障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的协调

由财务部门进行对计划与预算的关键回顾


持续计划与预测:

要有随市场条件变化而变化的灵活性

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

调整行动并进行下一阶段的预测


10、预算考核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认可过程,是预算执行的有效保障。

针对不同的责任中心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利润中心——收入指标、费用指标、利润指标

成本中心——成本指标、费用指标、生产率指标

考核的依据是预算差异分析的结果。通过差异分析可以剔除非可控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考核趋于公平。


第三部分 税务筹划“德”为先,“法”为天

1、国内税种概况


2、税务筹划的概念及方法

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尽可能的减少应缴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

方法:

缩小课税基础、适用较低税率、延缓纳税期限、合理归属所得年度、适用优惠政策


3、营改增的实施进程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4.营改增后,税务筹划要点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供应商的调整

业务性质筹划

混业经营独立核算

延迟纳税技巧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何种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企业的资产、营收等财务状况具体判定,如果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可以通过分立、分拆等方式降低年销售额,适用3%的简易征收。


供应商的调整

在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供给方的纳税人身份直接影响购货方的增值税税负。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货方,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税额抵扣。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给方,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供给方,实现税负的降低。需要提醒的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如果能够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按照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抵扣。


业务性质筹划

“营改增”后,对于一些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领域,应积极通过筹划向其“靠拢”,以争取适用税收减免政策。以“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为例,“营改增”前,国家对“四技服务”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国家对“四技服务”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因此,对于科技类公司而言,对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凸显“四技”合同的特征,履行相关备案义务。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四技”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下游采购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混业经营独立核算

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体系包括13%、9%、11%、6%。根据相关税法政策,混业经营中,不同税率项目需要分开核算,否则会统一适用高税率,因此,企业在“营改增”后,应对涉及的混业经营项目分开核算,以适用较低税率,降低税负成本。


延迟纳税技巧

通过税务筹划实现推迟缴纳税款,无异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通过筹划服务合同等方式推迟纳税义务的产生,但是前提是要合法,符合以下税收政策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此外,对于企业购进诸如大额固定资产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0天内的认证期选择恰当的认证时点,因为按照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认证的次月申报纳税,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充分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也无法及时抵扣。


5.股权设计及交易中自然人股东及企业的涉税事宜

股权结构中常见问题:

无形资产出资:出资补足,已摊销费用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

代持股:清理不同方式涉税不同

持股平台: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

股权转让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提高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工资薪金福利化)

【这里讲的消费服务应是一种能与企业单位经营活动发生一定联系的服务,否则可能会被查定为企业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种种收入,而被认定征税。】


6.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型企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建议:中小企业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标准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即按照成本费用实际发生数的150%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误区一: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象、概念)

误区二:所有研发活动的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范围)

误区三:只要符合规定项目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八项费用)

误区四:研发费用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企业可任意决定。(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

误区五:成立不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无所谓。(分项核算、专账管理)

误区六:只要是真实发生的研发费用就可以加计扣除。(分项核算、专账管理)

误区七:预缴所得税时就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第四部分 财务管控体系构建,建立完善的制度系统

1.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部门、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构成了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借助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可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财务人员招聘与管理 ——财务人员能力模型


3.财务制度系统

制度

日常费用标准、发票管理制度、费用审批报销制度、借款制度

物资申请、购买及跟踪管理制度、预算制度、财务报告系统


目的

维持日常运作、帐务符合财税制度、维持日常运作

节约有限资源,保持公司资源的完整性、确保费用发生在可控范围内


实施方法

按费用类别及实际状况制定不同标准

根据费用类别和实际状况制定审批权限及额度

根据不同级别员工制定借款额度及清帐时限

制定物资申请审批权限,将公司资源分类管理

自下而上制定计划,按期滚动执行


4.会计制度系统

内容:适用会计制度、科目设置、科目使用、会计核算

说明:根据企业所在行业,选用适当的会计制度


5.信息化系统


借助现代化ERP系统,通过各业务模块的有效集成,大大提高了财务分析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压缩会计基本核算工作时间,使财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对财务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和利用。


来源:实战财经、VC/PE/MA金融圈、CFO视界观。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申税小微

修理修配、修缮和保养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情况,看似相同,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可千万不能混淆哦!今天通过表格和例子,一起跟着申税小微涨知识吧~

应税项目

说明增值税税率

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温馨提示:主要修理对象是有形动产,如设备、汽车等。

13%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温馨提示:主要修缮对象是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等。

9%

(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

日常检测、维护、保养,使之干净、整洁、运行正常等。

温馨提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6%

案 例 说 明

Q:我是一家专业性的电梯安装、修理、保养单位,属一般纳税人。对电梯的修理(不涉及更换电梯部件或材料,仅提供劳务及一些小耗材)应该开具多少税率的发票?选择什么服务的内容?

A:电梯安装按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日常维护保养(含更换易损件)按其他现代服务征收增值税,修理按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多项服务和劳务的应按规定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不动产什么意思

了解那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运用担保物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的财产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3、用于留置的财产,指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二、抵押、质押与留置的特点

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与质押的共同点: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9)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10)无论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1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以股票出质设定质押,由于股票市场电子化,股票无须移转占有。

(13)抵押人可用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权利设定抵押;质押人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权利设定质押。

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7)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留置权与质权的共同点:

(1)留置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当债权未受清偿时,对留置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2)留置权与质权的客体都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

(3)留置权与质权担保的范围都为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实施费用。

(4)留置权人和质权人都应以善良管理人责任心保管留置物或质物,因未尽责任心而致留置物或质物毁损、灭失的,留置权人或质权人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5)留置权人或质权人都有权收取留置物或质物的孳息。

(6)留置权与质权都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留置权、质权也随之消灭。

(7)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然取得对该动产的留置权或质权。

(8)留置物或质物被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9)留置权和质权都不受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当留置权或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留置权人、质权人仍可对留置物、质物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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