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劳动法换老板怎么补偿
如果你的公司因为换了领导就突然要和你解约的话,那他们很有可能就是违法的行为哦!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向你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那么多的赔偿金。
而这笔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根据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时间来定的,如果你在那里工作了一整年,那么每满一年他们就要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已经在那里工作了半年以上但还不到一年,那么他们也会按照一年来算;但是如果你只在那里工作了半年以下,那么他们就只会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劳动争议管辖是否能提起复议,有哪些法律规定
不同案件种类的管辖法院都是不太相同的哦,我们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情去指定适当的管辖法院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是个公民,打起债权债务纠纷等跟你相关的民事起诉,那就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啦;如果被告所在地和他频繁居住的地方不一样,就轮到他常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负责这个案子了。
对于那些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啊、机构之类的,他们如果打官司通常也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监督的。
同样的情况要是出现在好几名被告身上,每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分别分布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话,那么这些人民法院都会有他们的份儿。
三、怎样计算非法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规——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呢,如果公司因为没有按照规定行事而要和员工结束或中断劳动关系的话,他们就得向员工提供一定的赔偿。
这个赔偿的数字就是看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再乘以你解雇或离职之前的那一整年里,每个月正常工作拿到的工资的两倍。
简单来解释下吧,比如说,如果一位员工在公司待了有一整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话,那他就能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不满半年的就只有半个月工资啦;另外,要是这位员工只干到了半年多一点儿,那我们就算他已经干了一整年,同样能领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不过,你千万别忘了,赔偿金的计算时间上限是12个月哦!而这里提到的“每月工资”,其实就是指这个员工去年全年收到的所有薪水的平均数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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