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能力是指什么,无劳动能力6个标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苏清

无劳动能力是指什么,无劳动能力6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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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的界定标准

老人申请特困救助因“有子女”被拒?残疾人补贴因“收入超标”无法申领?本文结合民政部新规和真实案例,拆解“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标准。

一、场景难题:救助申请被拒的3类常见原因1.子女收入“被算入”,老人无法认定“无生活来源”

案例:70岁张阿姨无退休金,靠捡废品月收入300元,因儿子月薪5000元,被认定“有生活来源”无法享受特困救助。

2.残疾等级不符,无法证明“无劳动能力”

案例:肢体残疾三级的李某申请救助,因不符合“一、二级肢体残疾”标准被驳回。

3.财产核查超标,失去救助资格

案例:王某存款2万元(超当地特困标准1.5万元),虽无收入仍被终止救助。

二、法律分析:两大核心标准如何界定?“无劳动能力”的4类法定情形

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5条

60岁以上老年人:自动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未满16岁未成年人:除特殊情况外默认无劳动能力;

3.特定残疾人群

智力/精神残疾一至三级;

肢体残疾一至二级;

视力残疾一级;

4.省级政府补充情形:如重病卧床、丧失行动能力等。

残疾等级与劳动能力认定表

残疾类型

认定无劳动能力的等级

常见疾病举例

智力/精神残疾

一、二、三级

自闭症、精神分裂症

肢体残疾

一、二级

截瘫、双下肢缺失

视力残疾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矫正视力<0.02

“无生活来源”的3大审核要点

标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6条):

收入低于低保线: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准;财产符合规定:存款、房产、车辆等不超限(各地标准不同);不计入收入项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如每月120元);

高龄津贴、优待抚恤金。

⚠️ 实务难点

子女赡养费是否计入:原则上不计入,但需证明子女无赡养能力;农村土地收益:承包地流转收入计入,自耕口粮田收益不计。三、解决方案:3步成功申请特困救助步骤1:自查是否符合条件劳动能力:年龄/残疾证是否达标;收入核算:工资、务农、打零工等总和是否低于低保线;财产清单:存款≤当地标准、无商品房/商铺、车辆价值≤5万元(参考值)。步骤2:准备关键证明材料

1.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收入声明(手写签字);银行流水(近1年);房产/车辆证明。

2.特殊情形

子女失联:报警记录或村委证明;患病无收入:近2年医疗费用单据。步骤3:提交申请并配合核查向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配合入户调查(核查居住环境、生活状况);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等待审核结果。

关键提示

2025年起,多地推行“无证明城市”,部分材料可免提交;对审核结果不服的,10日内可申请复核。四、延伸问答:其他救助热点问题❓Q1:特困救助和低保有什么区别?

A:特困救助针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补贴标准高于低保,且包含照料护理费。

❓Q2:名下有宅基地房还能申请吗?

A:可以!农村唯一住房不计入财产审核,但城市商品房可能影响认定。

❓Q3:救助金会被追回吗?

A:若隐瞒收入或财产,查实后需退还违规领取的救助金,并可能列入信用黑名单。

律师提醒

1️⃣ 核心标准:年龄/残疾等级+收入/财产双达标;
2️⃣ 材料真实:虚假申报面临法律责任;
3️⃣ 动态核查:每年复审,情况变化需主动申报。

无劳动能力证明怎么开

一直以来,乞丐在各大城市都是比较多见的。不少乞丐随便找一个人流量大的地方,摆上一只破碗,就开始向路人乞讨钱财。而很多善良的年轻人或老人看到乞丐穿得破衣烂衫,浑身脏兮兮,觉得很可怜,就会拿出一点钱来帮助乞丐。

不过,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权威媒体曾对乞丐群体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真正因意外或灾难等原因沦为乞丐的人仅占两成。而其余八成的乞丐,是将此当作一种职业。不少人因假扮乞丐,而发家致富,买房买车。

虽然,乞丐这个职业在国内长期存在。但近两年,我们发现即使在大城市,也很少出现乞丐的身影。于是,就有不少市民感到困惑,为什么现在乞丐突然“消失”了呢?对此,我们认为有以下四大原因,揭开乞丐“消失”真相:

第一,善良的人都警醒了

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给乞丐钱了,他们担心有假乞丐利用路人的善良之心,来骗取钱财。有不少媒体报道:很多乞丐白天在地铁口乞讨,轻松月入过万,挣得要比多数打工人还多。而随着假乞丐的骗局被揭开,不少人就不会给乞丐钱财,而是给他们送上一些食物。这就导致现在假乞丐由于讨饭要不到钱。所以,很多假乞丐都改行了。

第二,扫码支付风险大

过去乞丐之所以遍布各地大街小巷,主要是很多善良的人看到乞丐可怜,就随便扔出几张硬币或纸币。而随着扫码支付的时代到来,大家身上都不带现金了,也就无法给乞丐钱了。为此,乞丐们也与时俱进,都弄出二维码来接受钱财。

不过,现在很多市民都不再愿意给钱了。主要原因是,不少人担心给乞丐钱之后,万一被骗子盗走了自己账上的钱财,那岂不是要亏大了?所以,出于扫码支付有风险的考虑,很多路人都不再给钱,而街头乞讨的人收入大不如前,就只好转行了。t

第三,乞丐会得到妥善安置

现在我国各地都有救助站,专门安置乞丐群体。只要乞丐一出现,就会被这类救助站收容起来,暂时解决他们的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如果流浪者身体健康,还有亲属,那救助站就会为他们购买车票返乡。

而如果流浪者身体不好,且有家人。救助站也会派人护送其回家。对于无家可归,又身患疾病的人,那只能长期在救助站生活了。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到处流窜的乞丐数量也就越来越少。

第四,从根源上帮助贫困家庭脱困

我们国家早已经发现,想要使乞丐不再到处流窜,就要从源头做起,帮助其脱贫致富。比如,要帮助贫困的农村家庭,发展农业生产,并在技术和贷款上给予支持。很多农村贫困家庭现在已经走上了小康之路。

同时,对于肢体残缺,或身患重病的人员,政府给予其最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这就使得一些困难人群不需要再出去乞讨,也能维持生活。正是因为,从根源上帮助贫困群体脱困。所以,现在的农村的贫困家庭也都不会去城里讨饭了。

为什么乞丐近两年突然“消失”了?主要有以上这四个原因。这里面既有善良的人们觉醒了,也有给乞丐扫码支付风险较大。所以,现在乞丐讨钱也越来越困难了。当然,还有各地都有流浪人员救助站,会及时收容乞丐。而农村和城市都有扶贫帮困计划,帮助有劳动能力人脱困,以及给无劳动能力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所以,现在各地乞丐突然“消失”也就不足为奇了。

来源:不执著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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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年龄规定

乞丐近两年突然“消失”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

公众意识觉醒:媒体对假乞丐事件的大量报道,让人们了解到很多乞丐是将乞讨当作职业,甚至有人靠此发家致富。例如,曾有记者卧底发现一些“丐帮弟子”白天在国贸地铁口摆摊,晚上开着宝马回家。公众意识到自己的同情心可能被利用,于是变得更加理性和谨慎,不再轻易给乞丐钱,而是选择送食物或饮料,这使得假乞丐难以获利,不得不另寻他路。

支付方式变革:移动支付的普及使人们出门不再携带现金,过去那种随手给乞丐零钱的情况变得很少见。虽然乞丐也开始使用二维码收款,但人们担心扫码支付存在安全风险,如个人信息被盗、账户资金被盗取等,所以很少有人愿意扫码给钱。这直接导致乞丐的收入大幅下降,许多人因此转行。

救助机制完善:各地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收容和救助。一旦发现乞丐,救助站会为他们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对于身体健康且有亲属的乞丐,救助站会帮助购买车票让其返乡;身体不好且有家人的,救助站会派人护送回家;无家可归又身患疾病的乞丐,则可在救助站长期生活。这种救助机制有效解决了乞丐的生存问题,减少了街头乞讨现象。

扶贫政策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发展农业生产,在技术和贷款上给予支持,使很多农村贫困家庭走上了小康之路。同时,对于肢体残缺、身患重病等无劳动能力的人员,政府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支持,让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无需再出去乞讨。

无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鉴定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报道

“我外甥才28岁,在工地受了重伤,现在也没有人负责,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近日,海报新闻收到河北省杨先生的报料,2024年5月28日,其外甥刘斌(化名)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青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中发生意外,导致右臂受伤严重。4月1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方表示,经过调解,施工单位向刘斌一次性赔付了误工费。

由于刘斌与用工方未签订用工合同,工伤认定遭遇难题。事情过去近一年时间,相应的工伤赔偿悬而未决。

无用工合同,工伤难认定

刘斌的妻子李佳(化名)告诉记者,刘斌经包工头李某某的介绍参与了石家庄市鹿泉区青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的工程建设。在刘斌受伤后,包工头将责任全部推向施工单位恒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公司”)。

“我老公受伤后,恒华公司第一时间就把他送到了医院,给我们垫付了手术费。当时医院诊断是右臂桡骨开放性骨折,还有主动脉血管损伤等。恒华公司说先养伤,其他事情等出院后再处理。”李佳告诉记者。

李佳称,事故发生后,她和刘斌曾多次联系李某某,试图解决问题。“李某某说,他只是给我老公介绍了个活,受伤了找他没用,还是得找施工单位。后来李某某就联系不上了。”

项目业主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的调解,恒华公司已经完成了对刘斌的赔付。

2024年11月12日,恒华公司与刘斌签订协议,其中明确约定,恒华公司为刘斌垫付6万元误工费,并约定刘斌不再追究恒华公司任何责任,且积极配合恒华公司向李某某提起诉讼。

刘斌与恒华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杨先生供图)

以上说法,记者在恒华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也得到印证,并且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就包工头李某某引发的一系列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预计于4月中旬开庭审理。

“我们告李某某非法讨薪,刘斌的事情也并到这个官司中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刘斌的伤势仍需定期复查。杨先生和李佳都认为刘斌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都将受到伤势的影响,6万元的误工费并不能为其提供保障。但又因刘斌并未与包工头李某某、恒华公司等任何一方签订用工合同,工伤认定陷入困局。

“事发后也找了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但是让我们提供用工公司的营业资质等资料,我们也拿不到,所以也没办法走仲裁程序。”李佳告诉记者,目前他们的诉求就是完成工伤认定,按照法律规定拿到合理的补偿。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依法索赔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劳动者往往面临较高的职业风险,而相应的权益保障却不够完善,导致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权益受损时难以得到及时和公正的处理,因此建筑工人的劳动纠纷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刘斌的事故中,包工头、施工单位以及项目业主,哪一方需承担责任,完成赔偿?在没有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刘斌的工伤认定又应如何处理?对此,记者专访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尚尔月。

“刘斌的维权对象应为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尚尔月解释道,包工头李某某作为直接用工主体,若未签订合同但存在实际用工,如发放工资、安排工作等,李某某需承担雇主责任。若恒华公司与李某某是合法分包关系且李某某具备施工资质,则责任由李某某独立承担。若恒华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李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4条,恒华公司需对刘斌的工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在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处获悉,鹿泉区青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等过程均按照正常流程由相关公司负责。

尚尔月表示,因“交钥匙工程”的性质,项目业主通常仅负责验收,施工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项目业主不存在违法行为,如违法发包、选任过错等,那么刘斌向消防大队索赔就缺乏法律依据。”

虽然刘斌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但仍然可以完成劳动关系的证明。尚尔月称,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痕迹,如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现场照片、视频;第三方证言,如工友、管理人员证明其实际工作等证据主张事实劳动关系。“恒华公司的行为也可以成为证据之一,比如为刘斌垫付的医药费、签署的协议等,间接承认了用工关系。”

尚尔月表示,可通过以上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并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凭仲裁裁决书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若遇到类似事故,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尚尔月认为以下内容需要引起重视:劳动者在务工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留存工资条、工牌、工作照片等证据;若发生工伤,立即报警并就医,1年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同时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切勿随意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赔偿金额需参照伤残等级计算;若遇推诿或不懂法律,立即联系当地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争取免费专业帮助,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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