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拒缴供暖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实供暖关系的存在。即便没有签订书面供暖合同,但如果供热单位已经实际向业主提供了供暖服务,业主也实际享受了供暖,那么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供暖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业主享受了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行业惯例及相关规定。在很多地区,供暖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属性和特殊性,供热单位通常会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或行业惯例为一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供暖服务。只要业主接受了这种服务,就有义务缴纳供暖费,不能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缴费。
不过,如果供热单位提供的供暖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比如温度不达标且经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等,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减少供暖费或要求供热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单纯以未签合同而拒缴费用。
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一方面,若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运作符合法定程序,其在职责范围内,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与他人签订的合同,通常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相关权利的组织,其签订的涉及共有部分管理、物业服务等与业主共同利益相关的合同,效力及于全体业主。例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目的是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和服务,业主虽未直接参与签约,但享受了服务,就应受合同约束。
另一方面,若业主委员会超越职权范围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的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合同对业主可能不具有约束力。例如,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签订重大资产处置合同等。
总之,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否对业主有约束力,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性质等来综合判定。
三、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业主还卖其他人怎么办
这种情况涉及到合同违约和定金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从合同角度看,业主与你签订了合同,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房屋卖给你。现在业主将房屋卖给他人,明显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因该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二)关于定金。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业主应当向你双倍返还你所交付的定金。
(三)你还可以选择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尚未实际过户给他人,且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一般会支持你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卖给你的诉求。
总之,你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要求业主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若与业主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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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业主还卖其他人怎么办,签了合同收了定金房子不想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