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合同不算劳动合同,法律上有明确标准。
从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涵盖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安排。而试用期合同通常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用工前约定的一个考察期相关的协议,它不能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单独存在。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合法有效的试用期约定必须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约定的试用期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及法律标准主要如下:
(一)试用期期限限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次数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避免用人单位反复以试用期为由侵害劳动者权益。
(三)试用期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
三、试用期合同不低于多少,法律怎样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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