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纠纷,劳动合同终止的案例讲解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金锦

劳动合同终止纠纷

2016年3月,曹某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是2018年3月。还没到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曹某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告知曹某公司决定不再和自己续签劳动合同,要求曹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及时办理工作交接以及离职手续,并按照曹某的工作年限支付自己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曹某接到通知后向公司提出,自己会办理好离职手续以及工作交接,但是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自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公司的过错,应该需要向自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是,该公司人事部门答复说,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一种自然情况的终止,并不是公司想要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用不着提前30天通知,也更没有必要支付代通知金。

双方关于代通知金的问题没有协商一致,于是曹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本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合同期满之前,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继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但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上述案件纠纷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的话是不属于我国规定的情形的,所以被申请人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我是武汉律师——杜律师,有劳动纠纷问题可与我说说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劳动合同终止 中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劳动合同终止的合法程序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劳动合同终止的案例讲解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