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担保人会上黑名单吗
抵押担保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将可能被列入失信与黑名单中。例如,当其作为执行案件中的被告被判定有履行能力但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时;或通过制造假证、使用暴力行为、进行威胁和恐吓等手段来妨碍法院对案件的执行工作;或者通过捏造虚假的诉讼、仲裁事件,或者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甚至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二、租赁合同抵押担保条款有效吗
已经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的房产是可以进行租赁操作的,这份租赁合同也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当业主用房子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之后,如果他选择将这处房产出租出去的话,只要租赁合同的条件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应当认定这个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这样的租赁合同来说,其并不能够对抗房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利。至于这个租赁合同当中的抵押担保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有效性的规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个条款就是有效的,而且在不影响租赁合同法律效力的情况下,还能够为债权人提供额外的权益保护措施。
三、银行抵押贷款算担保债权吗
答案是否定的。银行抵押是专为债务人设定的保障措施,当债务人无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将抵押品出售以清偿债务。
担保债权则指的是因担保行为所引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1)保证人为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根据双方约定,保证人有义务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履行债务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索。
(2)债务人或第三人可提供特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如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抵押物进行估值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3)当事人一方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对方支付定金。若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定金应抵扣价款或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4)根据合同约定,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财产,但另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且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的,持有方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法对留置财产进行估值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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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银行抵押贷款算担保债权吗,抵押贷属不属于银行信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