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哪些内容,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禹冬

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哪些内容,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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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支出属于什么科目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为5月17日-5月20日,同学们要好好学习哦,争取一次上岸,拿下初级会计证书。

今天学习内容依旧是《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哦,若单看知识点觉得有点难可以搭配精讲班课程,听听老师的讲解会更容易一点哟~

今日学习任务:《初级会计实务》第三&四章知识合集(1)

想看往期干货的同学,学完本节知识点后文末有入口可直达【干货合集】。

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取得

(1)外购无形资产

外购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①发生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究阶段支出和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

      --资本化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②期末,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③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摊销范围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之了提醒】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出售、报废等),当月不摊销。(摊头不摊尾)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产生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2)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谁受益,谁承担】

贷:累计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之了提醒】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无形资产的处置

出售/转让无形资产净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0,所以报废一般是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租赁方式租入的使用权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三、短期借款

四、应付票据

1.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之了提醒】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五、应付账款

企业转销无法偿付或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六、合同负债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合同负债”科目;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时,确认收入。

七、应付职工薪酬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计提货币性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或预支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视同销售,并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以含销项税的售价作为职工薪酬。

(2)外购商品作为职工薪酬,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以含进项税额的买价作为职工薪酬。

(3)以自有资产无偿提供职工使用,以折旧费作为职工薪酬。

(4)租赁资产无偿提供职工使用,以租金作为职工薪酬。

【之了提醒】辞退福利不再适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无论是哪个部门,借方均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以上就是本周干货全部内容啦,后续干货内容是每周两更,双科交替,大家注意查看哟!

其他业务支出借贷方向

会计科目汇总表

 一、资产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1001

库存现金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1002

银行存款


144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1442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1015

其它货币基金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

1501

待摊费用


1031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1511

独立帐户资产

保险专用

1051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1122

应收帐款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23

预付帐款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1131

应收股利


1531

长期应收款


1132

应收利息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11

应收保护储金

保险专用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险专用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1601

固定资产


1222

应收分保帐款

保险专用

1602

累计折旧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604

在建工程


1231

其它应收款


1605

工程物资


1241

坏帐准备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125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1301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1612

未担保余值

租赁专用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保险共用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1401

材料采购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1402

在途物资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1403

原材料


1701

无形资产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702

累计摊销


1406

库存商品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407

发出商品


1711

商誉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1811

递延所得资产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1901

待处理财产损益


1421

消耗性物物资产

农业专用




 二、负债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2001

短期借款


2261

应付分保帐款

保险专用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证券专用

2003

拆入资金

金融共用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2011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2012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

2401

预提费用


2021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

2411

预计负债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2501

递延收益


2111

专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

2601

长期借款


2201

应付票据


2602

长期债券


2202

应付帐款


2701

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205

预收帐款


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2711

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2221

应交税费


2721

独立帐户负债

保险专用

2231

应付股利


2801

长期应付款


2232

应付利息


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2241

其他应付款


2811

专项应付款


2251

应付保户红利

保险专用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银行专用

3201

套期工具


3002

外汇买卖

金融共用

3202

被套期项目


3101

衍生工具





 四、所有者权益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4001

实收资本

银行专用

4103

套期工具


4002

资本公积


4104

利润分配


4101

盈余公积


4201

库存股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金融共用




 五、成本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5001

生产成本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专用

5101

制造费用


5402

工程结算

建造承包商专用

5201

劳务成本


5403

机械作业

建造承包商专用

5301

研发支出





 六、损益类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6421

手续费支出

金融共用

6021

手续费收入

金融共用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6031

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6502

撮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6032

分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6511

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6041

租赁收入

租赁专用

6521

保户红利支出

保险专用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6531

退保金

保险专用

6061

汇兑损益

金融专用

6541

分出保费

保险专用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542

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6111

投资收益


6601

销售费用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6602

管理费用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6603

财务费用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6604

勘探费用


6301

营业外收入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6711

营业外支出


6402

其它业务成本


6801

所得税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其他业务支出在利润表中怎么反映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9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5日通过公司内部全员邮件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5、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其他业务支出是什么类科目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积余”)本次为下属企业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以下统称“招商物业”)、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以下统称“积余物业”)、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到家汇”)、招商到家汇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到家汇”)、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到家汇”)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0.35%;本次担保对象招商物业、积余物业、深圳到家汇、浙江到家汇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整体融资安排,公司拟为下属企业招商物业、积余物业、深圳到家汇、福建到家汇、浙江到家汇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含分离式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招商物业成立于1998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赵肖,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5号太子湾海纳仓(招商积余大厦)15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是:物业设备的销售、上门维修;物业投资的策划与咨询(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纪(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花卉、苗木的销售与租赁;会务策划;礼仪策划;家政服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物业设施设备上门安装及改造;票务代理;蔬菜、水果种植与销售;日用百货的销售;水产、肉类销售;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场地租赁;仓储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酒店经营;快递服务;水产、家禽养殖;食品的销售(不含保健食品);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物业装饰装修;游泳池、体育场馆、停车场(具体项目由分公司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劳务派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招商物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物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8,825.36万元,负债总额为378,311.10万元,净资产为110,514.2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798,340.54万元,净利润为44,154.6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物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积余物业成立于1992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新里,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3202-32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市政工程管理、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餐饮企业、酒店、公园、游览景区等提供管理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门保养;房屋上门装修、维修;企事业单位的后勤管理服务;会议、礼仪的策划和咨询;物业管理软件的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收送干洗衣物;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票务代售;清洁服务;会务服务;从事四害防治工作;白蚁防治服务;建筑物修缮;人力资源管理;外墙清洗,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院管理;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装卸搬运;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车队、车辆管理与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劳务派遣;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食用油、烟、酒类销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国内旅游(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KTV(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酒吧(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提供棋牌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代驾(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健身(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保健按摩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美容美发(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汽车保养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保安服务;供暖供热;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城乡市容及设施设备管理;水资源管理;园林景观管理;外墙清洗;安防设备;消防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五金电料的销售;餐饮配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积余物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积余物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5,519.51万元,负债总额为349,299.88万元,净资产为36,219.6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711,137.85万元,净利润为13,271.2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积余物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深圳到家汇成立于2019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寿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8F,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是:AI智能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租赁办公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卫生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机械设备、家具、厨房用具、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基制品除外)、数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钟表、眼镜、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机械、办公耗材、办公用品、鲜花、化妆品、消防器材、五金工具器具、劳保安防器材、文体用品、通讯器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器材、乐器、电子元器件、珠宝首饰、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销售汽车、零配件及车辆装饰用的销售;家政服务、保洁清洗服务、四害消杀服务、室内空气治理;家用电器清洗;广告设计、发布;体育场馆管理服务;健身服务;场馆租赁;充电桩管理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电器)上门维修;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餐饮管理;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洗烫服务;洗车服务;鞋和皮革修理;电动自行车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充电桩销售;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各类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预包装食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化粪池工程、管道疏通工程的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政服务培训;家政服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防护用品、医用消毒用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旅游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深圳到家汇是招商物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到家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455.86万元,负债总额为34,045.16万元,净资产为6,410.7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0,233.36万元,净利润为1,981.3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深圳到家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四)招商到家汇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福建到家汇成立于2023年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庆生,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429号招商局芯云谷2幢20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机动车充电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图文设计制作;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烫服务;洗车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福建到家汇是深圳到家汇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到家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52.29万元,负债总额为1,898.33万元,净资产为1,553.9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788.47万元,净利润为273.2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福建到家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到家汇成立于2024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寿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78号1202-10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机动车充电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图文设计制作;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烫服务;洗车服务;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竞赛组织;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浙江到家汇是深圳到家汇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到家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37.33万元,负债总额为2,876.81万元,净资产为60.5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2,989.32万元,净利润为60.5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浙江到家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拟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分别与招商物业、积余物业、深圳到家汇、福建到家汇及浙江到家汇在审批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告的被担保方招商物业、积余物业、深圳到家汇、福建到家汇、浙江到家汇均为公司下属企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的5家企业管理规范,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8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31%。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1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6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

进行委托理财的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为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智恒、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章松新、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在批准的总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总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历史沿革: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区等中国重要经济中心区域,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招商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8.06%)、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持股13.04%)、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6.2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26%)。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四)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为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招商银行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委托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

六、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总额度内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银行确定具体每项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已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招商银行开展委托理财,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业务运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公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不存在委托理财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

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关联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

根据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批准的总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关联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梁幸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琬婷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琬婷女士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最近3年已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彭菁女士,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菁女士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梁幸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琬婷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因2024年度公司新增法人主体超过原约定审计范围内,公司经营层依据授权并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当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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