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抵押权人是否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与抵押人达成折价协议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海

一、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以不动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偿还保障,那么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至关重要。

因为依据该法的精神,抵押权的设立必须具备登记这一法定要件,也就是说,只有在完成了抵押登记程序之后,抵押权才能正式生效。

同样地,抵押权一旦生效,抵押合同也就随之产生效力。

不动产抵押合同只能在抵押登记手续完备之后方可生效应被视为有效。

反之,如若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抵押登记,那么该不动产抵押合同将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即被认定为无效。

二、抵押权人是否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与抵押人达成折价协议

抵押权人不用找法院就能和抵押人商量给抵押物打个折扣。

要是债务没还清或者出现了那种能让抵押权人拿回钱的情况,他们俩就可以商量看是把抵押物打折卖掉还是拍卖后收回那笔钱。

但如果这个决定对别的债权人不利,别的债权人也能请法院来取消这个决定。

假如他俩在怎么处理抵押权上没有谈拢,那么抵押权人就能找法院帮忙,要么拍卖抵押物,要么把它变卖。

而且在卖抵押物的时候,得按照市场价格来。

另外,要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提前说好,要是债主到时候不还钱,这个抵押物就归债权人的话,那么这个决定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批准。

三、抵押物无效是不是需要担保人承担

这个问题呢,得具体看看究竟是谁把抵押物弄成无效状态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就应该用自己的抵押物来偿还债务。

不过如果真的出现了抵押物因为借款人本身的错误而变得无效的话,那借款人可就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了。

可是要是债权人搞砸了抵押物使其失效,借款人可就不用负责;同样地,如果是担保人的错导致抵押物无效,那借款人跟债权人也可以免责。

再来说说保证合同吧,它其实就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一个附属合同。

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出了问题,比如无效了,那保证合同自然也就跟着无效了,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当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如果债务人、保证人和债权人三方都有过失,那他们就得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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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抵押物无效是不是需要担保人承担,抵押权无效后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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