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常见问题(六),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处理方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纪芮诗

18.劳动者上班迟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从本条规定分析,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事故或者伤害都属于工伤的范畴,至于时间并未明确规定。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目的出发,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解释。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分析,应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下班为目的的途中。劳动者因有事迟到,但其受伤仍在上班的途中,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上班途中。 19.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是一回事吗?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则劳动者不存在竞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无论双方有无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和离职后均应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二者限制行为的内容不同:竞业禁止限制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后兼职从事同种行业、服务或经营同类产品、服务的行为;保密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自己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二者的生效条件不同:竞业禁止协议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保密协议自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二者期限不同:竞业禁止最长不超过两年,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作为保密协议对象的商业秘密存在,保密义务就一直存在。20.因公司搬太远离职能要补偿金吗?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变更的,需要双方达成变更协议,而能否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则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只是在市区内的工作地点变更,以通勤不便为由离职,则不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21.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无书面劳动合同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的事实状态,各有不同的要件事实和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无效,不等于无书面劳动合同,恰恰是有了书面劳动合同,才有了判定其是否有效的“靶子”。因此,对于那些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其内容不合法而导致无效的,不应归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列,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文章来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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