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哪些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产纠纷 编辑:严宸

一、如何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一是确定管辖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实地勘察房屋状况等。

二是审查合同效力。查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无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例如,若卖方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三是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明确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卖方是否按时交付房屋、买方是否按时支付房款等。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需确定违约程度及应承担的责任。

四是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比如房屋质量问题、面积差异处理、过户手续办理等常见争议,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和判断。

五是依法作出裁判。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主体不适格。比如出卖人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未经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处分房屋;或者买卖双方或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未成年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导致合同签订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合同可能无效。

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买卖的房屋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像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或者房屋属于共有财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擅自出售等。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或履行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该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当事人应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怎么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方法,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若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购房者需支付合同工本费。

二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声明刊登期满后,持报纸前往开发商处申请补办合同,开发商会重新签订合同并提交预售房管局备案。

三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除需登报声明合同作废外,还需携带身份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资料,前往开发商处申请补办合同。开发商确认无误后,会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再送房管局备案。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办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及时与开发商、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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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怎么补,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还能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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