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个人能去吗
工伤认定个人可以去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个人是有权利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2级工伤赔偿标准
2级工伤赔偿标准包含以下方面: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而遭受身体和职业损失的一种基本补偿。
(二)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具体数额或细节规定上有所差异。
三、3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30年前的工伤是否能索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当时已经认定为工伤且存在未处理的赔偿问题,由于时间久远,可能会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证据的保存方面,30年时间可能导致当时的医疗记录、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等证据难以查找,但如果能重新收集到足够证据,例如当时的证人愿意作证等,理论上可以继续索赔。
(二)如果当时未认定工伤,现在申请认定工伤存在极大困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30年远远超出这个时间范围,这种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能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进而难以索赔。
不过,也可以考虑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愿意对当年的工伤进行补偿,也是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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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3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三十年前工伤现在有赔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