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期间遭受殴打、辱骂、侮辱等违法行为后进行的供述,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熊涵
律师观点:口头传唤期间遭受殴打、辱骂、侮辱等违法行为后进行的供述,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17〕15号

第一条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第二条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一条 采用下列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二)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三)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

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非法证据排除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XXX于2021年12月3日XX市公安局XX分局办案中心所做的第一次讯问笔录(时间:2021年12月3日13时23分-13时46分共6页)系被告人在2021年12月2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XXX被XX市XX区公安分局XX路派出所民警在口头传唤期间遭受殴打、辱骂、侮辱等违法行为后进行的供述,且该份笔录中就同一问题存在前后不一致,笔录中不同时段多次询问同一问题答复内容完全一致,该份证据中被告人关于是否推搡值勤民警的供述真实性存疑,恳请贵院将该份证据作为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一)根据被告人的陈述及其提供的线索及材料,其自20XX年12月1日晚23时许接受口头传唤后办案人员并未在20XX年12月2日第一时间对其制作笔录,而是在20XX年12月2日上午10时被告人遭受多次殴打,经历了民警恐吓、侮辱后,在2021年12月3日下午13时许进行第一次讯问笔录,期间民警多次质问被告人胆子这么大敢跟他们作对,并表示要好好收拾被告人,在经历了诸如《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被告人自述的侵害事实后,被告人的精神及身体状态承受了极大的痛苦,在被告人XXX于20XX年12月3日XX市公安局XX分局办案中心所做的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关于其是否推搡出警警官xx的表述上也出现了前后矛盾不一致的供述,由此可见前一天遭受的非法侵害对其当时的心理状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犯罪嫌疑人在其2021年12月3日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关于案发民警倒地经过的供述有6次,结合第二次笔录中关于民警如何倒地的供述,足以反映出被告人就同一问题的答复存在供述上的前后矛盾,部分被告人自证其罪的内容高度一致;

结合笔录内容:首先,在被告人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在前三次关于民警倒地的经过,被告人的供述出现了不同时间供述内容完全一致,存在明显的文本内容复制粘贴的痕迹,不同时段的讯问笔录内容完全一致,供述笔录内容不合法,对于被告人第一次供述中关于前三次民警倒地的经过,被告人供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存疑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其次,关于民警倒地事实经过,结合第二次笔录及第一次笔录4、5、6次供述内容,被告人供述其并未推民警与第一次笔录1、2、3次供述事实前后矛盾,故被告人第一次供述中关于前三次民警倒地的经过,其真实性存疑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三)高度一致的笔录在实践中并没有被直接规定为“非法证据”,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至少违背“如实记录”的义务,高度一致口供”的真实性存疑,在对于值勤民警倒地是否是由本案被告人故意推搡倒地的其他客观证据相互印证的前提下,高度一致的笔录供述内容也应予以排除。

现向法庭提供以下判例作为参考:

1)将复制粘贴嫌疑的笔录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来源: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14)渭滨刑初字第00148号)

(2)针对讯问笔录复制粘贴部分与同步录音录像不一致的,不予采用(来源:定远县人民法院(2017)皖1125刑初138号)

(3)根据重复性供述规则予以排除“高度一致口供”(来源:苍南县人民法院(2014)温苍刑初字第650号)

(4)不排除存在复制、粘贴的可能性,排除后面复制粘贴形成的笔录(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2017)苏0303刑初5号)

(5)“高度一致口供”真实性存疑(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榕行终字第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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