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多久
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6个月。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需要三个月审结,有特别情况经法定程序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六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法定程序可以延长六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再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