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对你还有感情,甚至觉得可以让你回心转意,希望能够继续维系这段婚姻。
这种类型在我遇到的咨询和办案中特别多。这样的夫妻要么是初恋,要么是同乡,要么一起有过美好的经历和回忆,比如白手起家、同生共死、患难与共。
可能对方一次次的行为让你失望,让你无法忍受,可TA还是想着尝试挽回和补救。你可能看不到TA流的泪,或者TA的心也在滴血。
坚决要离开的一方不留恋婚姻,因为痛苦、失望甚至是绝望。所以这类的婚姻并不能强行用法律政策把他们塞回去,而是应该找出夫妻之间真正的矛盾,梳理出婚姻中的问题。
比如我们经常说的沟通问题、婆媳矛盾、家务分配、金钱分配、家庭关系、孩子教育、和谐性生活……夫妻关系改善了,过得幸福了,婚姻才能够真正地稳住。否则冷静了一个月后,他们还是会出现在法院的。
2)拖延时间,以此为自己争取获取证据的时间,试图争夺更多利益。
这类人群深知感情无法维系,所以明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不想分割或者避免损失,还有些是为了有充足的时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
离婚,不外乎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等情形。当两个人感情不在,争取更多的财产变成了首要。
还有些人一旦离婚,就面临房产的分割,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一套房动辄三五百万、甚至千万资产,离婚可能面临着财富缩水。
所以他们往往不同意离婚拖延诉讼,争取更多的时间转移财产,当然,这并不是明智之举。
3)子女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比如对方害怕离婚以后看不到孩子了。
孩子是婚姻的结晶,也是夫妻俩最看重的。婚姻破裂时,双方都极力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一方可能会因不占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优势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不同意离婚。
比如在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中,男方可能对女方都没什么感情可言,但是对孩子有感情。
每次周末去绘画班学画画时,都是爸爸陪在一旁参与,而且这个父亲每个月都会带着孩子去图书馆看书,有些爸爸确实很爱孩子,这是不可否认的。
4)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心理不平衡或者犹豫不决的性格,是逃避型的性格:
直到现在,有些人会认为离婚是没有面子的事情,没法面对离婚以后的生活。
还有些人会想「你想跟我结婚容易,想跟我离婚没门儿」或者还有些是「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好过」的作祟心理。
以上这些拖延对任何一方都是非常不利的,浪费双方时间、也在浪费司法资源。因此,离婚诉讼中91.09%的人不同意离婚,原因可能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利益。
在离婚诉讼实践中,「不同意离婚」已经成为很多人最常采用的重要诉讼技巧,当对方处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的不利地位时,便会利用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来拖延诉讼,以赢得时间来反败为胜从司法实践来看,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决不准离婚的。
如果对方不肯离婚,以「不同意离婚」为由时不要慌张,尽快委托律师帮你进行诉讼分析,尽量多搜集有利证据,据此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利。最后想说,如果真的是决心要离开,80%以上的婚姻家事案件都可以运用经验和技巧柔性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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