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851条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研究开发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技术成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
(4)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2.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863条、第864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3)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