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新十条”中拟规定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所谓的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实际上仍然是由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的负责人来兼任,这就保证了宅基地谁审批谁监管。宅基地相关问题一贯到底,踢皮球没人管的现象将得到明显遏制,谁指导、谁解答、谁监督都有人可找、责任到位。在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施工、以及建筑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协管员将到场监管。“四到场”规定将宅基地审查违法行为落实到实际巡查中,到场才能发现问题,制止各类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宅基地管理监督职责。
以前农村老百姓建房子都是“说一声”就开始自己盖房,或者不说也可以自行建房。现在有专业人士即将开始全程监管农村宅基地建房。不管是建房是否符合乡村规划、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还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占地这些细节,都受到政府和村集体的监管。尤其是涉及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施工、模板安拆、脚手架安拆这些关系自建房质量和安全最重要的问题,专业人员都将定期上门巡查。此外,新规还要求农户将宅基地上房屋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公示告知牌,将建房信息完整公示,接受全村人民的检阅。
下面就是建房预交保证金的问题,福建本次“新十条”中最具争议的一条新措施,此保证金是指对符合农村建房申请条件的村民,乡镇政府在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前,事前收取村民建房、老宅退出、风貌建设依法依乡村民约提交保证金,由乡镇设立专户保管。这对于即将建房的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加重了负担,按照福建的规定老百姓想要建房首先的拿出近10万元的保证金。农民建房本身就要花钱,还的余外拿出这么多保证金,这一规定引起了很多老百姓的质疑,此规定也不是很合时宜,万一建房中遇到纰漏或阻碍,保证金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此次新规出台主要是为了减少、消灭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农村建房的乱象。此初衷是好的,但是也不能太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当然,只要老百姓建房都依照规定要求,就不会被被人侵犯权益。最后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们,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解答,不要自行处理,避免弄巧成拙。
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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