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上切勿“未批先占”或违法建房,宅基地批而未建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萧清丹

在广大农村地区,“自建房”是农民解决居住生活需求的主要途径。而要想自己动手建造一座合法的、能够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住宅房屋,首先需要依法获批一块用于建房的宅基地。

以往,“批地”是一件极为繁琐复杂的工作,因为要经过“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而很多村民在流程尚未走完的情况下就开始占地建房,这无疑为自建房的合法性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隐患。

2019年12月23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的宅基地报批程序。

其最大的亮点在于,改“县级审批”为“乡镇审批”,简化了宅基地报批流程,增强了服务村民的理念,占地报批理应比此前更容易实现了。

而在实践中,很多村民认为经村长同意、点头,圈一块地就可以开始盖房的做法是有很大风险的。房屋自建完成却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一旦所在村面临征收拆迁、旧改腾退等项目,建房所占土地很有可能被认定成“非宅”而无法享受宅基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村民的损失将会很大。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一旦村民所圈占的土地系农用地性质而非集体建设用地,其还可能涉嫌违法用地。达到一定面积的,会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

即使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批下来了,村民也不可认为其系“自家的宅基地”而肆意妄为,想怎么盖就怎么盖。自建房的层高、占地面积、房屋材料结构、建造质量等各地均有较为具体的规定。房屋开建前要上报相关信息,建造中有关部门要“到场”进行丈量监督,建造完成后还要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譬如根据2019年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沪府令16号)的规定,农村村民自建两层或者两层以上住房的,需要有明确的施工图纸和具有专业能力的施工队伍,并在一定期限内建造完工并通过乡镇政府负责的竣工验收。

一旦村民在建房过程中违反了此前报批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出现了“出圈儿”“越界”“超高”等“犯规”情形,轻则会被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则会面临房屋被强制拆除的结局。

无地不能随便建房,有地了也不能随便建房,更要杜绝“后背房”“一体房”等超出审批宅基地四至范围的超占面积建房现象。否则,征收拆迁一启动,乱建的无证部分仍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进而不予补偿。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宅基地未批先建处罚标准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违反了国土法哪一条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处罚有政策吗

宅基地未批先建相关规定

宅基地批而未建

宅基地未审批先建有什么影响

农村宅基地未经批准建新房

宅基地未建房怎么处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违反了国土法哪一条

宅基地未批先建处罚标准2021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