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保证人和担保人区别
1.其法律内涵和外延截然不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担保人通常借助自身的良好信誉,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信用支持,与此同时,保证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担保方式,则更倾向于以特定的物品来履行其担保义务和责任。
2.从担保范围来看,担保人的范畴既广泛又复杂。
其中涵盖了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以及我们前面提到的保证人等多个角色,由此可见,保证人只是担保人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员之一。
3.就定义而言,保证主要是建立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约基础上的行为准则。
当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义务时,保证人会根据事先约定,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或赔偿责任。
相较之下,担保这一概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含了我们上述所说的保证,还包括了债务人和债权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以某种资产作为担保条件,约定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优先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或得到该资产售出款的饷取权益的行为。
二、我父亲是保证人,有影响吗
爸爸做别人的担保人,对自家娃儿没啥影响哦。
爸爸得为这份担保负责,但这只是和他签担保协议的那个人的事,和娃儿没关系。
而作为协议中的“第三者”,娃儿压根就不用操心这个事儿。
爸爸做别人的担保人,对自家娃儿是不会有任何影响滴!
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在一般保证的法律关系中,保证人能够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具备以下几个必备要件:首要的条件是,在保证合同中必须对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即其应承担的保证义务应当被明确描述为一般保证;其次,当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其保证责任时,也就是在具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有资格行使其先诉抗辩权;再者,该权利只能在起诉或者仲裁活动之前、期间或是强制执行过程之中得以行使;最后,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仅是为了暂时地拒绝履行债务,从而延长了保证责任的承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信用保证人和担保人区别在哪
●信用的担保人
●信用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信用担保机构是保证人吗
●信用和保证担保方式
●信用担保人需要担保人签字吗
●担保与信用
●信用的担保人
●信用担保和保证担保
●信用担保是保证担保吗
●父亲是担保人对孙子有影响吗
●父亲是担保人,儿子有何影响
●父母可以担任保证人吗
●父亲是担保人,会影响儿子名下财产吗
●父亲作为担保人会不会影响孩子政审
●爸爸是担保人女儿受牵连吗
●父亲是担保人会对子女考事业编有影响吗
●父母作为担保人需要什么证明?
●保证人可以是亲属吗
●父亲当担保人欠的钱子女需要偿还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般保证就是保证人享有a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