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中包括什么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包括以下内容:
1. 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即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一方。例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对寄存人未支付保管费的,可以行使留置权。
2. 留置权的客体是债务人的动产。不动产不适用留置权,而且该动产须为债权人合法占有。
3. 留置权的成立需要基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可留置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等动产。
4. 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可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如何正确使用
留置权的正确使用需遵循以下要点:
(一)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1.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例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合法占有寄存人的动产。
2. 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能行使留置权。
3. 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比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未支付运费,承运人可留置托运的货物,但如果是其他与运输合同无关的债务则不能留置该货物。
(二)留置权的行使程序
1. 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这个宽限期应不少于两个月,除非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2. 在宽限期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 如果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以确保公平合理。
(三)注意事项
债权人在使用留置权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留置算不算案底
留置不算案底。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一种手段。案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通常是在经法院审判认定有罪之后才会形成。
留置只是监察调查阶段的一种措施,在这个阶段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确定有罪。如果在留置后经调查,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留置对象存在犯罪行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产生案底;若经调查和司法审判后被认定有罪,此时才会形成案底。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权中包括什么内容
●留置权中包括什么权利
●留置权的四个要件
●留置权的内容
●留置权的种类
●留置权的含义
●留置权包含哪些
●留置权中包括什么权利
●留置权怎么理解
●留置权通俗
●留置权如何正确使用
●留置权如何行使?
●留置权通俗易懂
●留置权的四个要件
●留置权权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的作用
●留置权是指什么
●留置权简单解释
●留置权的规定
●留置权使用的条件
来源:临律-留置算不算案底,留置算不算刑期